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郭永刚)北京明文规定821腻子不能用于家装住宅工程,却有建材城在销售时涉嫌故意隐瞒,颠倒是非。11月20日,北京的孙先生一怒之下,以侵犯知情权为由将销售和生产821的东方家园和美巢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丰台区人民法院当天立案受理。据了解,该案是北京首起因建材禁限而引发的知情权官司。
家住北京市丰台区的孙先生正准备装修,本月初在东方家园丽泽桥店购买材料。孙先生说,当时美巢821的“十环”环保产品标志吸引了他,不过包装上没有产品使用范围等内容,自己特意问了“821能否用于住宅工程”,东方家园的店员满口回应能用于住宅装修。于是,信以为真的孙先生花费321元购买了20袋美巢821腻子。后来,孙先生在上网时无意中得知,自己购买的“十环”821腻子竟然是住宅禁用建材,在北京早就不能用于家装了。
据了解,自2001年开始,821等非耐水腻子因耐水性能差、强度低、使用寿命短等原因在北京被禁止用于住宅工程。今年年初,福建一消费者因为用821粉刷,墙面出现开裂脱落,821的质量问题被曝光。今年8月,北京市建委等部门再度发文强调,非耐水腻子住宅禁用令继续有效。
气不过的孙先生找到东方家园理论,要求对方赔偿因为销售员故意隐瞒821的使用范围而造成的损失。没承想,东方家园以自己销售的产品合格为借口对孙先生的要求不予理睬。
协商未果,孙先生一气之下,以不告知使用范围、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为由,将东方家园和美巢公司一起告上丰台法院,要双倍赔偿损失,并要求美巢在821产品包装上明示“北京住宅工程禁用”。据悉,丰台法院当天立案受理。
孙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打这场官司,也是在维护更多家装业主的知情权。孙先生坚持,一定要让两个被告的法人代表在公开场合向公众说三声“对不起”。
此前,也曾有专家呼吁,解决禁限建材禁而不绝的“老大难”问题的关键,在于打破厂商、施工队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一个可行手段就是强制要求厂商在包装上标注明显的禁限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