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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逐步解决流动人口城市户籍问题
2007-11-22
    

    本报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何春中)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昨天表示,今后我国将把流动人口纳入当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体系统筹考虑,深化服务和维权措施,并以社区为依托,构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新格局。在放宽落户政策方面,要逐步地、有条件地解决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固定住所的流动人口的户籍问题。

    张新枫是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代表中央综治委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

    张新枫还就1995年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会议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以及起草《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审议稿(以下称《审议稿》)的有关情况向与会成员单位进行了简要汇报。

    张新枫透露,《审议稿》已提出,全国各地,特别是人口主要流入地、流出地的党委和政府,要把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要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共设施等方面,统筹考虑长期在本地就业和居住的流动人口对公共服务的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

    上述具体政策措施还包括:在子女教育方面,要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学为主的方针,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工作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改善居住条件方面,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面向农民工的集体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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