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7年12月12日
星期
加入收藏 | 新闻回顾 | 检索 | 中青论坛 | 广告
小调查
首页->> 中国青年报->> 要闻
中青视线
大客车警车浩浩荡荡 八百师生被强行拉走
一所民办高中的灭顶之灾
2007-12-12
本报记者 宋广辉 唐为忠
    

    10月16日下午,30多辆大客车、警车浩浩荡荡地驶往河北望都金岸高中,将800多名学生和35名教师强行拉走。

    这一幕,对丁彩英来说形同恶梦——她创办的金岸高中由此遭受了一场致命的“闪电式”打击。

    突如其来的灭顶之灾

    10月16日中午11时,有关人员以谈话为由,把河北保定望都县金岸高中董事长丁彩英及校长“请”到县城一家宾馆。当时,丁彩英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到了宾馆之后的遭遇,很快就让她大惊失色。

    有关人员声称,为了保护她们的安全,不准她们离开。丁彩英马上意识到,自己被软禁了。

    直到当晚8时,丁彩英和金岸高中校长才获得人身自由。她们离开宾馆后才得知,当天下午,望都县文教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将金岸高中全体师生拉到了该县公办学校——望都中学,并强制金岸高中“分流解体”。

    不知真相的师生们就这样被拉走了。

    一所创办仅仅两年的民办中学,转眼间人去楼空,让人感叹世事的无常。

    他们凭什么这样做?这,不仅仅是丁彩英一个人的疑问。

    面对金岸高中师生的质疑,望都县文教局理直气壮地宣布:保定市教育局已吊销了望都金岸高级中学的办学许可证!

    丁彩英大惑不解,因为此前她从未收到金岸高中办学资格被取缔的任何文件。

    15天过后,丁彩英才收到由河北省保定市教育局签发的“教育行政处罚告知书”。这份“告知书”宣告了将吊销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建议,并声明金岸高中依法有申辩的权利。

    “800多学生早被强制转学了,还说什么权利?”丁彩英看着告知书泪流满面,“还不是你们想让谁倒台,就让谁倒台?”

    有律师指出,按照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经过听证、复议和诉讼程序。也就是说,保定市教育局所作的行政处罚目前仍在进行中,吊销金岸高中办学许可证的行政处罚还没有最终作出。

    “可是,我的学校却遭受了灭顶之灾。”丁彩英说。

    “告急书”引来的祸端

    2005年,31岁的丁彩英在其家乡望都县领导的感召下,雄心勃勃地从石家庄来到望都县,投资创办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她的投资被望都县列为2005年~2006年全县十件大事要事之一。当年7月,保定市教育局批准该校试办学一年,2006年正式批准该校办学。该校占地70多亩,建筑面积两万多平方米,总资产2300多万元。由于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学校实现了当年建校当年招生737人的成绩。2005年和2006年的望都县政府工作报告,都对金岸高中的创办和丁彩英的投资给予肯定。丁彩英也因此当选为望都县人大代表。

    大学教师出身的丁彩英,虽是第一次办这么大规模的学校,但办学基本上中规中矩。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实行寄宿制,采取封闭式教学和军事化管理。学校教师基本上是当地有丰富经验的老教师和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学校还吸引了从外地前来求学的学生。

    “现在想想,我当时真幼稚。望都县是个只有30多万人口的小县,我来办高中,不是抢别人的食吗?”丁彩英沮丧地说。

    她告诉记者,金岸高中第二年招生时,就遭到了望都县公办学校———望都中学的排挤。

    2006年招生时,望都中学竟然将诋毁金岸高中的宣传品贴到了望都中学校园里及校园外。在这些宣传品上,保定市教委批准望都金岸高级中学成立、试办的批文等复印件被刻意突出,文件中的“试办期一年”被红笔勾画,由于重点标明而十分醒目的这句话,很容易让人产生金岸高中不规范、办不长的印象。受这些宣传的影响,金岸高中当年果真流失了一部分学生,只招了420多人。

    2007年,丁彩英投入前所未有的力量进行招生。7月底,来该校预交报名费的达到400多学生,可到8月1日交学费办入学手续时,仅有几十人,其中有300多学生流失了。

    心急如焚的丁彩英赶紧走访学生及家长,寻找原因。结果发现,公办学校望都中学的一些老师、校长和县文教局的个别干部,向该县应届初中毕业生散布流言蜚语,动摇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信心———他们声称,金岸高中已经倒闭,县文教局已不允许金岸高中招生,金岸高中的在校生今年要分流到望都中学。

    招不到学生,学校就难以为继。面对生死攸关的不利局面,8月3日,丁彩英给望都县委、县政府递交了一份告急书,陈述学校面临的生存危机,希望得到县政府的支持,制止不正当的竞争。

    “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告急书却成了别人收拾我的理由。”丁彩英说,8月20日,她收到了县文教局的《关于要求望都金岸高级中学进行整改的通知》,这份通知要求金岸高中进行为期3个月的整改。

    深知自己处于劣势的丁彩英对此积极配合,希望以此走出困境。但是,整改不到两个月,望都县文教局却向保定市教育局报送了《关于停办望都金岸高级中学的请示》。10月16日,保定市教育局作出批复,决定停办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并委托望都县文教局对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实施行政处罚。但这一批复并没有按法律规定履行向望都金岸高级中学送达的程序。

    保定市教育局一位负责人承认,该批复是“内部的”,并未向金岸高中送达。保定市教育局至今也没有吊销该校的办学许可证。

    望都县一位副县长称,创办金岸高中是一项利民工程,当年县委、县政府把它当作大事来办,从投资到建设都非常支持。但他又说,办教育与办企业是不一样的,办教育有自己的规律,丁彩英“不会办事”,导致学校管理、教学不到位。县政府之前对该校进行了整改,整改不了就停办,审批部门有权按有关规定对该校进行处置。

    据记者了解,转到望都中学的学生,现在是90多人一个班,在望都中学原来闲置不用的实验室和食堂里上课,任课老师也是从金岸高中拉过来的。

    一起违法侵权行为

    未经金岸高中校方和学生许可,擅自将学生拉到另外一所中学读书,这显然侵犯了学校和学生的权利。

    在金岸高中的办学许可证并未被吊销的情况下,望都县文教局以该校的办学许可证已被吊销为由,采取“突击行动”,使这所学校化为乌有,这显然是违法的行政行为,侵犯了该校的办学权。

    记者注意到,保定市教育局于2007年10月16日作出的《关于停办望都县金岸高级中学的批复》称:“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停办望都金岸高级中学,并吊销办学许可证”。但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都没有说可以对民办学校实施停止办学的行政处罚。因此,在金岸高中的办学许可证未被吊销之前,该校办学的权利依法不得被剥夺。

    “怪就怪在望中(望都中学)的校长是(县文教局)局长兼任的,金岸(金岸高中)不是望都的‘亲生子’。金岸分去了望中的生源,谁会舒服,生源就是财源嘛。”望都中学一位退休教师对记者分析说。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

    

    金岸高中的教学楼如今已人去楼空。(摄于2007年11月15日)

    

    望都中学校门口张贴的攻击金岸高中的内容。(摄于2006年7月)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