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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召开
多数听证代表建议降低保费、提高保额
2007-12-15
    本报北京12月14日电(记者程刚)今天下午,备受公众瞩目的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22名听证代表,就交强险费率调整和有关保险条款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多数代表呼吁进一步调低保费,提高保障额度。

    这是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全国性的听证会。听证会现场讨论热烈,原定3个小时的会议持续了将近5个小时。

    与近年来的很多“涨价”听证会不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交的是一份“降价”方案。根据这份方案:6座以下家庭自用车的保费由原来的1050元降低至950元,降幅达9.52%。目前八大类42种车型中,有16种车型的保费都有不同程度的下调。6到10座的企业非营业用车,降幅为5.04%。其余车型保费保持不变。

    在调低保费的同时,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今天的听证会上,虽然几乎所有代表都赞同降低保费、提高保额的做法,但很多听证代表对这份降价方案并不“买账”。多数代表认为,交强险制度完全可以设计得更科学一些,并应该进一步降低保费,提高保额。

    代表行人利益的社会公众代表李宗品认为,应进一步提高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保证受伤害的行人得到及时救治。按听证方案规定,此限额为8000元。李宗品认为,这一限额明显低于实际需求。很多交通事故中,相当比例的被伤害行人都是重伤,医疗抢救费用远远超过8000元。交强险不足以支付、病人又找不到责任司机的时候,往往会耽误抢救的最佳时机。

    还有一些公众代表认为,应该将死亡伤残赔偿和医疗费用赔偿合二为一,一次性支付,有效保证受伤行人得到及时救治。

    代表们认为相关信息披露不够详尽,尤其是交强险经营费用偏高、不够透明,应在增加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等方面做进一步努力,防止带有强制性的交强险成为利益集团获取暴利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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