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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影响民生的十件大事
2007-12-17
“新华视点”记者 汪金福 宋振远 邓卫华
    2007年岁末,记者梳理出这一年影响民生的大事。从这些民生变化,我们可以清晰感受到中国改革的脉搏、发展的心跳。

    1.5亿农村孩子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实至名归”

    2007年1月,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从今年春季学期开始,国家将免除全国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农村1.5亿中小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将普遍减轻。不仅如此,今年政府还启动了免费师范生教育计划,并增加财政拨款140多亿元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我国义务教育在经历多年“收费教育”后,终于彻底向全国农村孩子敞开“免费之门”。

    两亿多城镇居民受惠医保,梦想的阳光照进现实

    7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在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举措,主要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员,特别是中小学生、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看病就医问题,共惠及2亿多城镇居民。

    按照规划,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了首批79个城市参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到“十一五”末,我国将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全民医保,梦想的阳光正逐渐照进老百姓的现实生活。

    逾2000万农民纳入低保,城乡一体化再提速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007年我国将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目前纳入农村低保的人口超过2000万人。

    城乡低保制度的全面建立,意味着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存在的又一道“二元结构”鸿沟被抹平,城乡一体化再次提速。除了实现农村低保全覆盖,一些地方还逐步提高了农村低保的标准,并形成了以农村低保制度为核心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物权法施行,有恒产者有恒心

    10月1日,物权法正式施行。这部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刷新最高立法机关审议次数的法律,明确界定了公民私有财产权与国有、集体财产权的平等主体地位,意味着更多的人将更充分、更平等地享受财富阳光。

    国外有句谚语:私人的茅草屋,“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的施行对中国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提出了新课题。行政机关及行政人员将不能随意实施征收、征地等行为,一旦当事人对行政权的行使发生异议,还应当配以司法救济。物权观念的传播与普及,将为政府依法行政奠定扎实基础。

    “财产性收入”进入党代会报告,百姓进入理财新时代

    10月中下旬,党的十七大召开,顺应中国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的时代趋势,党的代表大会报告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让更多的家庭学会理财,拥有财产性收入,从一定意义上说是为了增加中等收入者比重,使社会结构趋于“橄榄形”的合理分布,从而有利于社会和谐。

    廉租房“高调”推出,低收入群体有望“住有所居”

    8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中廉租房被摆在了显要位置。按照这一意见确定的时间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而到“十一五”末,全国廉租房制度保障范围要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廉租房被“高调”推出,体现了低收入群体对“住有所居”的要求,更体现了党和政府建立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在内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决心,同时也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有效举措。

    食品价格上涨过快,政府频出调控之手

    今年,以猪肉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为标志,食品价格居高不下,让人们特别是贫困家庭感受到了压力。受食品价格上涨影响,今年前11个月CPI累计上涨4.6%,预计全年物价将出现自1996年以来的年度最高涨幅。为调控肉价,中央财政增加约18亿元,用于补助城镇低保户和大中专困难学生。国家同时加大扶持生猪养殖户,仅实施能繁母猪补贴等,各级财政就增加支出48亿多元。

    一年来,“肉价”引出的民生问题就一直没有走出百姓和政府的视野。补贴困难群体需求,让政府的归政府;动用经济杠杆调控市场,让市场的归市场。政府采取的调控措施收到了一定成效。但应该看到,此轮物价上涨有其复杂性,部分食品价格上涨带有恢复性质,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当前需要防止的是,物价由结构性上涨转变为明显通货膨胀。

    “劝辞风潮”起波澜,劳动合同法梳理劳资关系

    6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劳动合同法。随后在北京、广东等地发生一些企业与工龄较长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事件,最终形成一股“劝辞风潮”。而引发这股风潮的深层原因,正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

    这部法律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长期的劳动合同。有关专家表示,劳动合同法将逐步改变中国不少企业“速招速裁”的用工方式,有利于劳动者更好地安排自己的职业规划,同时促使企业建立融洽的劳动关系和人才保留体系。

    太湖蓝藻事件暴发,催生“生态文明”新理念

    5月29日,一场突如其来的饮用水危机,席卷了江苏无锡,罪魁祸首是太湖蓝藻。随后,滇池、巢湖蓝藻也相继暴发,高增长的中国进入“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凸显经济高速成长之痛。7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中国将在太湖、巢湖、滇池流域制定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对违法排污者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并进一步扩大“区域限批”范围。随后,国家有关部门频频动用财税杠杆,调控“两高一资”行业,遏制资源过度开发畸形出口,抑制高能耗、高污染行业投资反弹。

    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新概念,将节能减排从行为实践推向了文明建设的高度。今年前三季度,我国单位产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双双下降,留给国人对青山绿水更多的畅想和期待。

    调整休假制度引发全民关注,带薪休假有了法律保障

    12月1日,面向全民公开征求意见后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公布实施,将原有的“五一”7天假期缩短为3天,增设清明、端午、中秋三个假期。同步出台《职工带薪休假规定》,为全面落实职工休假权利提供法律保障,使广大职工可以更加人性化地安排家庭及个人休闲。

    休假制度的调整,可谓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既有利于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节假日制度,弘扬中华文化,增强文化创造力和民族亲和力、凝聚力,同时又兼顾了交通、食宿等公共资源现实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对原有“黄金周”长假安排的一种合理化改进。

    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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