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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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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特稿第653期
【冰点】:猎杀大熊猫案调查
2007-12-19
本报记者 周欣宇 □冯永锋
    群山呈现着渺无人烟的荒蛮景象。四周出奇地安静,一种自然安宁的气氛笼罩着山谷。在万籁俱寂的森林里,32岁的农民李启均专心寻找着猎物的踪迹。

    天刚蒙蒙亮,他便起床,带上长约1米的单筒猎枪、背包、塑料编织袋和水果刀,独自一人上山了。此时,他已经走了两个多小时,却一无所获。

    在一座大山的半山腰,透过竹林的缝隙,他看到一只娇小玲珑的熊猫宝宝。在温暖的阳光下面,它旁若无人地咀嚼着竹子,时而昂起头,打量着周围的世界。

    “砰”的一声枪响,熊猫的一条后腿中弹了。它挣扎着跑了一小段路,随即又被第二枪射中腹部。这个只有9个月大的熊猫宝宝,瞬间倒在血泊之中。

    李启均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麻利地把熊猫皮整张剥了下来,装进塑料编织袋。熊猫的骨、肉则被抛弃在原地。朝回家的方向走了1个小时,他把熊猫皮浸在一条清冷的小溪里,流动的水不仅可以起到保鲜作用,而且不容易让气味散发出来。

    返回家中已是下午四五点钟。当晚,李启均把这一切打电话告诉给一个叫胡洪强的人,两人兴奋地讨论着接下来的计划。他们以为,做了许久的发财梦,马上就要实现了。

    谁能搞到大熊猫皮

    胡洪强大李启均三岁。两人虽不是同乡,但两家相隔仅几里地,从小在一起玩。在家人和乡亲的口中,俩人都是“老实本分的人”。

    胡洪强的哥哥胡洪武记得,有一段时间,两人不怎么来往了。可自从胡洪强认识了一个叫“甘海龙”的人之后,他和李启均的交往又频繁起来。胡洪武经常半夜还能听到住在隔壁的弟弟接听李启均打来的电话。

    胡洪强认识甘海龙是通过一个叫“彭老头”的人。2004年的一天,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陇东镇农民彭汝义,从邻县的骨科医院看完病正欲回家,在等车时,他看见车站旅馆的楼上有个年纪相仿的男人向他招了招手,随后那人笑容满面地招呼道:“上来喝杯开水嘛。”

    彭老头觉得反正闲来无事,于是乐滋滋地上楼去“喝了杯开水”。楼上的男人自称姓高,说最近想到宝兴县做点生意,到时候希望到彭家住几天。彭老头一向热情好客,于是把家庭住址和电话都留给了高老头。几天之后,高老头就到彭家住了下来。

    瘦小的彭汝义指了指自家的二楼,神秘地告诉记者:“就是那一间,还带了个女人呢!”

    他回忆,开始时,高老头只说自己来购买药材,慢慢地,他表示对黑熊皮感兴趣,再接下来他问彭,有没有人可能搞到大熊猫皮。

    彭答应帮着打听。很快,高老头又带来一个叫甘海龙的人。甘自我介绍,自己50岁出头,是替一个在重庆开工厂的日本大老板服务的。老高和老甘一起住到彭家,白天就在宝兴县的陇东、五龙、永富一带悄悄打听。

    宝兴县原称穆坪,地处四川盆地与青藏高原的过渡地带,高山草甸,陡峭的山势以及亚热带气候为野生动植物的栖息提供了优厚的环境。古时,这里是青衣羌人的聚居地;上世纪30年代前,这里是藏族土司的辖区。1869年,法国神父戴维在宝兴县内的邓家沟发现了动物新种,这种黑白相间的胖家伙被命名为“猫熊”。

    如今,这块镶嵌在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和甘孜藏族自治州之间的楔状地被锁定为大熊猫的核心保护区。据1999年至2003年的全国第三次大熊猫普查结果,宝兴县共有大熊猫143只,在全国拥有大熊猫的县市中,数量位居前三。

    然而,宝兴县一向比较贫困,其资源主要有“三头”:木头(木材)、水头(水电)、石头(建筑材料)。宝兴人过去曾靠砍树过日子,1998年天然林禁伐之后,全县利用山高谷深的落差优势,开始发展水电和石材业。但农民能找到的出路仍旧不多,平时大多在陡峭的坡地上种点玉米、土豆和魔芋糊口。

    胡洪强在家里排行老三,人称“胡三娃”,从2000年开始在乡里开“摩的”。一天下来,能收入几十元钱。夫妻俩、两个孩子和60多岁的父母亲,一家6口全靠这份收入过活。

    有一天,彭老头要去某个地方,叫了辆“摩的”,车主正好就是胡洪强。路上,彭老头与胡洪强谈到了有人想搞熊猫皮的事。说者有意,听者存心,胡洪强表示有兴趣。彭老头于是帮高老头和胡洪强接上了线。

    高老头对胡洪强说,要买熊猫皮的其实不是他,而是另有其人。于是在高的引见下,胡洪强在彭家第一次见到了甘海龙。彭老头记得,胡洪强曾对甘海龙讲:“要弄熊猫皮很好弄,找一些猪、羊骨头来烧,大熊猫嗅到气味了就会来。”

    甘海龙当即表示:只要有熊猫皮,日本大老板能够给高价,而且大老板很有本事,开的工厂挣了大钱后,已经摆平了重庆警方,只要到重庆交货,肯定不会有风险。

    与甘海龙见面之后,胡洪强让甘住到了自己家里,一住就是20多天。这期间,他利用开“摩的”的机会,到处打听有谁能弄到熊猫皮。有一天,一个叫冯祥云的人声称自己有货,但需要先付5万元定金。经过胡洪强一番游说,冯祥云同意只给1万元就可以看货。甘海龙同意给钱,但让胡洪强写了张借条,而且借条上必须写成1.5万元。

    胡洪强把1万元给了冯祥云,冯拿了钱之后,却“玩起了失踪”。后来,甘海龙走了。有一天,胡洪强的妻子董某某,接到甘海龙打到家里的电话。

    “他在电话里说,收了他的钱如果弄不到货,就把我们一家都搞死。”这个36岁的农村妇女哆嗦着回忆。

    胡洪强后来想到了李启均。因为李所住的村子有打猎的传统,他的父亲还是当地有名的猎人。几次接触之后,李启均应允下了这桩买卖。

    2007年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无数人在为全球气候变暖忧心忡忡。6月6日,就发生了李启均枪杀大熊猫那一幕。

    谁导演了这一切

    与当地千百条山沟一样,李启均藏有大熊猫皮的红山沟,隐伏在苍郁的群山中。

    打到大熊猫的第二天,李启均把胡洪强带到藏有大熊猫皮的小溪边。看过之后,李启均怕胡洪强把熊猫皮偷走,又重新上山,把熊猫皮换了个位置藏起来。

    回家后,胡洪强赶紧打电话向甘海龙报告“喜讯”,并约定在重庆市荣昌县见面。6月12日,胡洪强在荣昌县汽车站附近的旅馆里,见到甘海龙和“日本老板的翻译官”,三人商定成交价为50万元,并约定6月14日交货。

    李启均要求与胡洪强一起去荣昌。两人租了辆小面包车,于6月15日中午起程。李启均还叫上了女友张瑞英,只对她说去重庆玩。胡洪强临出门前,向亲戚借了500元,对老婆说,当天晚上在宝兴有些事耽搁,不回家了。

    6月16日凌晨2时左右,胡洪强一行三人到了荣昌县,在汽车站不远的鸿宇宾馆住下来,把货物塞到床底下,然后联系上了甘海龙。

    甘海龙带着“日本老板的翻译官”一块前来验货。当胡洪强把大熊猫皮从床底下拖出来刚刚亮相给买主时,突然,从门外闯进来一群警察。李启均和胡洪强迅速被戴上了手铐,被送到荣昌县看守所。两个月后,李胡二人分别以贩卖、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各自被罚款两万元。

    然而,李胡二人被抓捕时的一个细节引起了张瑞英的注意。

    当时,她正在隔壁的房间睡觉。听到动静赶来后,她发现李启均和胡洪强都戴着手铐。她惊呆了。

    “我连忙问警察这是怎么回事?”张瑞英事后回忆。当时,一个叫唐军的警察告诉了她所发生的事情,对她进行讯问后放走。

    “当时,地上蹲着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人,没有戴手铐。”细心的张瑞英感到蹊跷,“后来,一辆车装着胡洪强和李启均往东开,一辆车载着小胡子男人往西开。”

    张瑞英连夜返回宝兴县。从胡的家人那里,她得知了甘海龙。根据胡家对甘海龙特征的描述,与她在荣昌看到的“小胡子”一模一样。

    “凭直觉,我怀疑这个甘海龙是个骗子。”于是她上网搜索相关资料。

    从网上的新闻报道中,她发现了许多过去几乎未被人注意的“蛛丝马迹”。重庆荣昌警方近年破获的几起大熊猫皮贩卖案,都与这个甘海龙有关:2002年破获的苟成学、杨世成案,运货的车刚刚驶出成渝高速桑家坡收费站,就被早有准备的警方查获;2003年年底,雅安市雨城区高家儒等3人,由甘某等人以两张熊猫皮110万元成交,也在成渝高速公路桑家坡收费站被抓获,然而经查是假熊猫皮。

    更令张瑞英惊讶的是这样一则新闻:两年前,四川雅安荥经县一6旬老妇孙仕群携带一张假熊猫皮来渝贩卖,荣昌警方乔装买家与之接线,但经查此皮为假冒,警方不露声色,假意放弃买卖,将之放过。今年2月,老妇终于携带真熊猫皮再次来渝,被警方人赃俱获。此案同样与姓甘的人有关。

    “从2001年至今,重庆侦办雅安人猎杀和贩卖大熊猫皮案4起,共5张皮。猎杀地都在四川雅安,破案地却都在重庆荣昌。到现在收购熊猫皮的罪犯一个都未抓,一个都未判。这该作何解释呢?”张瑞英疑惑不解地问。

    她又跑到孙仕群所在的荥经县四处打听,终于找到她的女儿熊一莲。她发现,熊一莲也在怀疑甘海龙。据熊一莲回忆,甘海龙曾在她家住了一个多月,还以帮助购买魔芋种子为名,骗过孙仕群1万多元钱。

    因为曾患小儿麻痹症,熊一莲的腿有点跛。她和母亲相依为命,以批发冥币为生。早在两年前,熊一莲便觉得甘海龙心术不正,并多次提醒过母亲。

    “我妈脑子不好使,”她含着眼泪说,“她连数都不识,我不在家时有人来买东西,她便让对方把买的数目写在纸上,等我回来再去要钱。”

    据熊一莲回忆,因为她的残疾是母亲孙仕群最为忧虑的事,甘便允诺:“事成后会送她到重庆大医院把病治好。”

    “难道是甘海龙、甚至是荣昌警方在幕后导演了这一切?”两个“同病相怜”的女人,甚至连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样的猜测。

    李启均原先的妻子病故后,留下一个孩子,经人介绍,他与张瑞英认识后,双方产生好感,原本打算结婚,准备开始一段新的生活;而60岁的老太太孙仕群,不知是否还有机会回到相依为命的残疾女儿身边……

    几经思量,张瑞英越来越坚信自己的判断不是空穴来风。在一封写给“全国人大、国家林业局、省人大、省林业厅、宝兴县人大”的信中,她直截了当指出:“办案单位重庆市荣昌县林业公安局,放线人瞄准山区农民憨厚、单纯、贫穷、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有用金钱诱使当地农民猎杀出售大熊猫皮的嫌疑。”

    “他们都是最贫穷,最愚昧,最走投无路,最容易上当受骗的人,”张瑞英说,“对于一年的收入不过数千元的穷苦百姓,线人动辄开出的几十万、上百万元,该是多大的诱惑?”

    根本不存在大熊猫皮终端市场

    产生怀疑的不仅仅是张瑞英和熊一莲。

    今年6月,重庆荣昌抓获宝兴两个“熊猫凶手”的消息传出后,四川雅安市政府成立了工作组,到宝兴督办此事。在座谈会上,宝兴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科科长、大熊猫摄影家高华康,提出一个疑问:“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杀害大熊猫的案件已经很少,为什么最近几年,发生的几起案件都与重庆荣昌县有关,而且都与一个叫甘海龙的人有关?这中间是不是有些蹊跷?”

    他说过这番话不久,四川省雅安市委书记就收到一封署名“痛心人”的电子邮件,信中表达的观点与高华康的观点如出一辙。雅安市林业局领导有些纳闷,曾问高华康,那封电子邮件是不是他写的。

    直到两星期前,高华康才弄明白,那封电子邮件的执笔者,是他的老领导,现已退休的宝兴县林业局原局长崔学振。

    这个毕业于北京林业学院的宁波人,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四川宝兴,开始了长达30余年的大熊猫保护工作。他有一本不肯轻易示人的“大熊猫档案”,记录了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发生在四川宝兴县的各类大熊猫事件。

    1983年10月,崔学振记下了“大熊猫1号档案”。他当时想,大熊猫应该有档案资料,这对自然保护区来说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半年时间,他记到10号档案时,有点记不下去了,因为大熊猫死得太多。崔学振说,他每次看到大熊猫死去,眼泪都会止不住地流下来。“大熊猫档案”的封面上,有他的题词:“我遭孽的大熊猫”。

    崔学振还有一张“大熊猫形势图”。在一张宽大的宝兴地图上,他用各种图注来标明“大熊猫的去向”:一只站立着的大熊猫,表明这只大熊猫被上级“调走了”,图注下标着时间和调动地点;一只走着的大熊猫,表明是救活之后放归自然了;一只骷髅头,表明发现大熊猫时已经自然死亡;一只骷髅头上点上一个红点,那么就意味着这只大熊猫是被人猎杀的。他点数了一下,20多年来,宝兴县被人猎杀的大熊猫,至少有20只。

    崔学振介绍,过去,像宝兴这样的“大熊猫产区”,许多人家都藏有大熊猫皮。大熊猫肉不好吃,大熊猫皮也没什么用,只能用来做床垫子。上世纪80年代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法规,要求把民间散落的大熊猫皮全部收缴上来。四川省当时想了一个办法,拿一床新棉絮换取农民的大熊猫皮。划定一个时间线,在此之前把大熊猫皮交出,不追究责任;在此之后再发现,就视同为最新猎杀。当时一口气收缴了90几张大熊猫皮,全部送到了宝兴旁边的卧龙自然保护区保存。

    但民间有人始终坚信大熊猫皮能够卖得大价钱,一直藏着不交。崔学振曾“冷眼旁观”,公安机关为了把这些大熊猫皮引诱出来,大量动用“线人”,甚至让警察化妆成“南方老板”、“外国客商”,在各乡村到处放风,说有人高价收购大熊猫皮。

    崔学振说:“从那时起,我就觉得这办法不对。因为,公安机关宣传大熊猫皮值高价,这就像悬赏令、追杀令,让许多人动了心,有旧熊猫皮的想拿出来交易,没有的,就想着到山上去猎杀大熊猫。最后,卖来卖去,全卖到公安机关手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世界上其实并不存在大熊猫皮的终端市场。”

    如果在巡山时遇上死熊猫,他总会马上把周围群众叫到一起,然后把熊猫皮划破,浇上汽油,当场烧掉后掩埋。“有的群众说,不能烧啊不能烧,大熊猫皮值钱,我马上就对他们说,别听街上人瞎扯,活熊猫是大自然间的无价之宝,熊猫皮根本不值钱。”

    著名大熊猫研究专家吕植教授认同大熊猫皮不存在终端市场的看法。她说,除了因为物种珍稀这个特点给大熊猫带来的“无形资产”之外,在人类的生活中,大熊猫并没有什么经济价值。

    著名野生动物摄影师奚志农也反问:“为什么要买大熊猫皮?有人买虎皮豹皮,有人买水獭皮,有人买藏羚羊绒,有人吃蛇肉,有人吃鱼翅,有人吃燕窝,有人吃熊掌,那是因为这些残忍消费在某些地方是有传统市场的。”

    他举例说,比如虎豹皮,有些民族认为在衣服上镶上它,能显示男人的英勇,象征勇士的军功;有人到青藏高原疯狂盗猎藏羚羊,是因为欧洲人喜欢它的绒织成的披巾。

    “可是,大熊猫在人类的生活中有什么作用?它能治慢性病?能壮阳?能避邪?能让人聪明?它的皮套在椅子上让人坐着更舒服?挂在墙上能够证明主人高尚的品位?似乎都没有这些说道。如果仅仅为了炫耀财富而买张大熊猫皮,那么显然就太低估富人的智力了。”

    蜂桶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王勇是多年的“林业公安”。他认为,世界上倒真的曾经存在过那么一阵子的“大熊猫皮市场”,但那是上世纪80年代的事了。当时国际上有些地方,由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法律不完善,民间收藏珍稀野生动物制品不算违法。他相信当时有极少数人从中国走私大熊猫皮。

    “哪怕只有一个老板想要,手下就得有几个人替他服务,这几个人又会发展出几十个人,最后让几百个人都听到风声,结果弄得社会上混乱一片,老有人在暗中琢磨赌一把大熊猫皮的生意。”

    但是,自上世纪90年代之后,这种情况有了根本改观。这些国家和中国一样,都加入了世界自然保护、环境保护公约,因此,国际上的这种气氛对中国的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产生了良好的助益,应当说,此后全世界不再可能有人收购大熊猫皮了。

    崔学振说,虽然民间老有人放风大熊猫皮值几十万元一张,可真正的交易案最多仅值几万元,而且都是“中间人”所为,不是最终买家出的价,因为根本就没有最终买家。真正开出高额价钱的都是“线人”。有一次,两个县的警方互相派出“线人”,参与交易,结果导致两方的警察相互误伤。

    “没有市场,只有谋杀和陷阱。”崔学振痛心疾首。

    决定向媒体披露此事之前,他颇费了一番思量。因为“20年来一直压在心头”,近来看到与甘海龙有关的几起案例,更令他“常常因此不能入睡”。

    “把这些说出来,没有一个人会高兴,就像撕开一个伤疤,谁会喜欢看?”他平静地说,“我也绝不会是受表扬的那个”。

    是线人自主行为还是公安授意

    因为国际上没有人消费熊猫皮,也不存在真正的大熊猫皮交易市场,近年来,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几乎已经绝迹。直到出现这几起发生在重庆荣昌,与甘海龙有关的蹊跷案例。

    一份由荣昌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大队长何勇向当地法院出具的“关于李启均、胡洪强出售大熊猫皮案件的情况说明”部分证实了人们的猜测。

    “说明”中称:“2004年年初,特情(即线人,记者注)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汇报(当时我任刑队大队长),在四川雅安地区认识一个姓彭的老头,自称有大熊猫皮要出售,要价数10万人民币;我队安排其只能要现货,而不能为要货去找货。该特情甘烈建化名甘海龙,通过彭某认识了胡洪强(外号胡三娃);胡告之甘海龙自己有一张大熊猫皮干货(硝制过的),要数10万元才卖。”

    “甘海龙自己垫付15000元给胡,胡打了一张15000元的借条,却迟迟不拿皮子出来看。”

    “2007年年初,特情甘烈建向县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称(我现任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雅安市保兴县(记者注:应为宝兴县)的胡洪强打来电话说有一干货大熊猫皮要卖,甘烈建答复其不要了,胡洪强说不要了怎么行;我手上真的有大熊猫皮,而且是两张;并提出两张皮子共计100万人民币;条件是他要先来荣昌看看情况。”

    “2007年6月12日上午,胡洪强住在荣昌县三级汽车站旅馆三楼,提出要见买主和看购货的现金,经向分管局领导郑华付局长汇报同意,由我装成要货的人同甘烈建会见胡洪强,在旅馆见面后,胡洪强告之我他和另一个朋友打伙做的这个生意,一共两张大熊猫皮,我说你两三年前就说你有大熊猫皮要卖,我们什么也没看到,如果真是有大熊猫皮,你确实要卖,我们就买,如果不卖,那就算了。胡洪强说我真的有大熊猫皮,但是我朋友不相信,要我来先看一下钱;我说人不会拿钱给你看的,现钱现货。说完后我们就走了。”

    “6月14日,甘烈建报告说胡洪强已出发来荣昌,我队民警和林业公安科安排局里的统一部署在高速路守候,16日凌晨2时,胡洪强、李启均驾驶一辆长安车来到荣昌,先在鸿宇宾馆住下,又到三级汽车站对门的小旅馆开房约甘烈建面谈,再去鸿宇宾馆看货,被我公安干警抓获,缴获一张大熊猫皮。”

    重庆森达律师事务所的马礼芳是李启均的辩护律师。他认为,线人的行为并非像警方所说的“不能为要货去找货”,而是有诱导犯罪的嫌疑。

    他分析,甘海龙曾支付1万元定金,这笔钱不可能是线人自掏腰包。“线人与警方之间必然存在利益关系,有些人,甚至有可能成为‘职业线人’而谋取可观的经济收入。如果线人花了定金而案子没破,他就拿不到奖金,线人不可能在金钱上冒这样的风险。因此,更可能是由警方出资。”

    “假如诱使别人猎杀大熊猫是‘线人’的自我作为,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惩处。如果这是线人与经营他的人合作的,那么应该追究谁的责任,我想大家很清楚。”他说。

    胡洪强的辩护律师贺亮指出,荣昌警方在案发后,曾经带着李启均一起,到宝兴现场调查取证,追查了枪支的来源、勘察了杀害大熊猫的现场,但在判决时,并没有判处二人“杀害珍稀野生动物罪”。

    据调查,荣昌公安局向当地法院出具了一份“关于移送‘李启均猎杀大熊猫一案’的情况说明”。“说明”上称:“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规定,我局预将李启均猎杀大熊猫一案移送案发地: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林业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此案正在移送之中。”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宝兴县公安局、宝兴县林业局林业公安科都没有收到这份“移送”文件。

    孙仕群的案件也与此相似,“贩卖运输”大熊猫皮的孙仕群被判刑10年,而猎杀熊猫的王云国却安然无恙,没有受到任何处罚。

    “为什么只判贩卖运输而不判猎杀?”律师马礼芳质疑,“因为按照属地原则,猎杀案应移交到发生地宝兴,那么,宝兴县公安机关就可能要求把甘海龙抓捕;因此,不移交的原因,可能是为了保护线人,也可能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

    12月14日,荣昌县林业局副局长、森林警察大队原大队长唐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使用线人一事毫不避讳。他告诉记者,警方的线人多半曾有犯罪前科,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进入角色”,获取必要的情报。但他补充说,“甘海龙这个线人是荣昌县公安局经营的,对他的行为,我们并不清楚,也没办法评论”。

    重庆市林业局林业公安局局长李名列则告诉记者,荣昌县从上世纪90年代之后破获的所有与大熊猫有关的案件,就是“你们知道的这几起”。

    崔学振推测,荣昌警方可能是在“立功、受奖”的利益驱动下,不惜使用线人,甚至默许、授意线人违规操作。上世纪80年代,宝兴县有关部门,就曾因连续破获猎杀大熊猫案,获得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颁发的一等功。

    甘海龙的行为到底是个人行为还是警方默许或授意?没有人比荣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大队长何勇更清楚,但他以“县公安局政治处不同意”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日前,国家林业局已成立工作组,前往川渝两地督办此案。相信真相不久便会大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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