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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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乱办班:上位权要挟下位权
2007-12-27
张麦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名目繁多、动辄收费两三千元的“党政机关干部培训班”令基层单位苦不堪言。四川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四川省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违规培训办班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今后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以颁发证书为前置条件、强迫有关人员和单位参加培训学习的,将受法律追究。(《人民日报》12月25日)

    可以断言,党政机关热衷开办“机关干部培训班”,所谓“提高基层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只是幌子,借机捞取部门利益才其是目的。一来,即便期限很短的培训班,其收费标准也高得惊人,利润丰厚;二来,各级党政机关一般都建有招待所,以开办培训班的方式招揽顾客,是攫取利润的好方式。

    为能实现“以训获利”预期,上级党政机关就会发文规定参培对象、参培人数、参培收费标准等事宜,即便下级党政部门经费紧缺、精力不济,也仍得硬着头皮掏钱出人,否则就可能被冠以“不听上级指挥”、“不执行上级政令”等罪名。因此,以“提高机关干部素质”为幌子的机关干部培训活动,实则是“上位权”对“下位权”的寻租。

    以往,我们关注的是官员借公权力谋私利的“权力寻租”,却忽视了借“上位权”要挟“下位权”而为部门营利的另一种权力寻租。于是,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便凭着这个被党纪政纪和公众忽略了的盲区,大发其部门财。这不仅浪费了本就紧缺的公共经费,同时也耗费了基层党政机关有限的人力。党政机关的这种内耗,除肥了上级机关干部的腰包、徒增基层部门负担、变相吞噬公众利益而外,对于有效提升干部的素质并无实质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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