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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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破解农村保障难题
2008-01-02
新华社记者 任力波 康淼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农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水稻种植保险、森林火灾保险……一系列农业保险创新险种正在福建试点、推广。自然灾害在福建农民眼中变得“没有那么可怕了”。

    率先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率先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福建进入良性循环发展,福建农村困难户生活“不再那么困难了”。

    随着新增财力主要向“三农”领域倾斜,福建不断推出农村保障方面的创新举措,农村保障难题逐渐得到破解。

    农业保险:让自然灾害损失降到最低

    2007年3月5日,福建东山县铜陵镇第三渔业公司1378号钢制渔船遭遇一场厄运。“那时正值春节过后不久,渔船正在渔场从事笼壶作业,船上有13名船员。海上突然刮起大风,巨浪把整个渔船都打翻了。渔船配备的救生筏后来被广东一艘渔船发现,筏上7名船员被救起,船长杨振坤等6人不幸遇难。”

    几个月后,第三渔业公司经理刘振发向记者讲起这场意外时还很痛惜:“这对于遇难者家属是莫大的打击,家里一下子失去了收入来源,不知道如何维持下去。”而让遇难者家属稍感安慰的是,2006年8月福建省开始在东山县试点的渔工责任保险给了他们一笔赔偿款。

    根据试点方案,东山县实行渔工责任保险全县统保、期限3年、保费每年一交,投保时间从2006年10月1日起;每名渔工年缴纳保费300元、保额10万元,其中意外伤害医疗费限额8000元;保费统筹由省、市政府各补贴20%,其余部分由县政府及船东自筹,渔工不用负担保费。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山支公司副经理吴宏光介绍,目前东山县11960多名渔工都投保了渔工责任保险。6名海难遇难者家属事后每户得到8.6万元的赔偿。

    “‘跑马行船三分命’,从事渔业总是风险很大。现在政府出钱买单,为渔民进行渔工责任保险,解决后顾之忧,这是一件大好事。”刘振发说。

    渔工责任保险是福建省针对渔业大县东山特点专门设计的农业保险险种。事实上,2006年以来福建省结合市场手段和政策手段,积极发挥保险在社会保障方面的理赔作用,还先后创新推出了农房保险、渔工责任保险、渔船保险、水稻种植保险和森林火灾保险等5个政策性农险试点。

    2006年8月,福建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由政府出资为全省所有农村住房投保的省份,福建省政府财政拨款3500万元,为全省663万户农村家庭投保住房保险331.7亿元,保期一年。2007年8月,福建省政府再次出资3500万元进行续保。

    罗源县西蓝乡下际村农户谢永文就从省政府的这项措施中受益。他的老房子在2007年“圣帕”台风中被摧毁,事先并没有投保的他却在灾后几天拿到保险公司送来的3700元理赔款。“感谢政府背后为我们做的好事,缓解了我们重建新房的资金困难。”谢永文说。

    福建省财政厅农业处副处长林烽说,福建地处东南沿海,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重的几个省份之一,平均每年遭受4个-6个台风的袭击;同时,福建地质构造复杂,土质较为松软,容易发生地质性灾害。福建省政府从省情出发,将创新农业保险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各级政府应对突发灾害的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开展了农房保险、渔船保险等试点,取得较好的效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预算,2008年,福建省各级政府还将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风险补贴基金及工作经费总额8119万元,比2007年增加近一倍。试点范围也将逐步扩大,渔工责任保险扩大到全省沿海县市,预计约有15.1万名渔工参加保险,参保率为80%。渔船保险由福鼎扩大到长乐、平潭、晋江、石狮、秀屿、湄洲岛、东山、诏安等地,预计将有4000艘60马力以上渔船参加保险,参保率为70%。

    农村低保:实现“应保尽保”

    福建省希望借助政策性农业保险来防止农民因自然灾害侵袭而返贫;而对于农村困难户群体,福建省正在编织另一张保障网:健全的农村低保体系。

    福建省现有人口3500万,其中农村人口占73.76%。2004年1月,福建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农村低保制度,将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当年75.5万贫困农村居民领到了政府发放的低保金,实现了“应保尽保”。3年后,福建省又将农村低保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成为省定低保标准最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07年10月,福建省财政累计投入并发放低保资金15.56亿元,有效地保障了全省78万贫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在南靖县山城镇山城村所在的一所公厕,记者见到了79岁的黄建成老人。黄建成唯一的一个女儿存在智力障碍,他和老伴得照顾她一辈子。村委会考虑到老人的特殊情况,就把村里的公厕安排给他管理。“一个月可以收入300元左右,但是这点钱还是不够一家人生活,政府的低保金是我们主要的生活来源。”黄建成说。

    记者在黄建成的存折上看到,低保金每个月都准时打入存折内。老人一家三口一年每人可以领到840元低保金。

    仙游县枫亭镇陈春辉老汉,儿子于1998年病故,媳妇离家出走,留下3个孙子,最大的17岁、最小的13岁。他说:“政府每月发给我家低保金解决了我们的生活问题,孙子在学校读书也是免费的。”

    福建省财政厅社保处副处长林中麟说,福建农村低保体系还包括教育、司法、计生、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司法部门提供给农村低保户的法律援助、教育部门及学校提供的助学政策、计生部门提供的计生救助等。

    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3年多以来,福建农村呈现出一些可喜的变化。南靖县民政局副局长吕一璇说:“贫困农民的生活逐步改善,农村社会治安好转。以前乞丐挨家挨户要饭,现在根本看不到这种情况了。现在偷窃现象也减少了,农村社会风气得到大大改善。”

    “农村低保等在福建的全面实施,跟省委省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是分不开的。”福建省民政厅低保处处长翁建国说,福建省将每年新增的财力主要用于解决“三农”问题。福建省委书记卢展工曾在一次会议上表示,宁可少开几场会、少上几项工程,也要集中财力确保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新华社福州1月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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