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日
星期
让污染企业丢面子,好!
2008-01-03
新华社记者 傅丕毅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杭州六家企业最近因为污染环境不仅被停产整治、缴纳罚款,而且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被责令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开道歉。环保部门的这一新做法值得肯定:让污染企业既少了“票子”,又丢了“面子”,还在确保公民环境知情权上向前迈了一大步,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污染环境、人人喊打”的良性局面。

    事实上,环保部门的这一举措也是无奈之举。当前环保行政执法一直面临“两高一低”的困局,即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和违法成本低。据了解,污染企业一次违法排放罚款的上限不超过20万元,行政处罚通知书开出以后,污染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接着还可以行政诉讼,折腾下来,要耗时数月。浙江一基层环保局在例行检查时,一家污染企业的老总当场扔给执法人员50万元,气焰嚣张地说:“我把一年的罚款都给你,今年就不要来检查了!”这一情景活画出环保执法的难度。

    困局面前,浙江环保部门想出的“公开道歉”这一招还真是有效。一位曾经被责令道歉的企业老总说:“和违法排放产生的效益比,有些企业家可能不在乎那么点罚款,但在一个人情社会里,都爱面子,让我们在报上登致歉信,在电视上道歉,脸面都丢尽了。”污染企业公开道歉已经成为浙江环保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各地推广迅速。浙江东阳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偷排、直排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制度》。嘉兴市25家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在不久前也被环保部门责令公开向市民道歉。我们希望这样的做法在别的省份也得到借鉴。

    公开道歉不仅让污染企业脸面丢尽,还在保障公民环境知情权上向前迈进一大步。记者看到,污染企业在媒体上刊登的道歉信中详述了违法排污的细节、事实,并承诺“在停产整治中,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批评、教育”。企业污染信息的公开透明是社会各界理性参与、有序监督的前提。因为有知情,才有参与,才有监督。哪里有污染?污染有多重?政府的监管情况如何?企业的改进情况如何?这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息都要公开透明。

    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治污就应当这样新招迭出。当前社会各界已经越来越多从环保角度评判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各界也都有参与污染治理的强烈愿望。在这种境况下,各级党委政府研究构建保障群众环境知情权的制度平台,引导社会各界理性参与、监督环境治理,污染才能像过街老鼠一样,无处藏身,人人喊打。

    新华社杭州1月2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