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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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组织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某些缺位,已成为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的重要补充
广东:购买志愿服务已成政府行为
2008-01-06
本报记者 亓树新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佛山开先河:政府向志愿者购买公共服务

    近日,全国首个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在广东建立并投入运行,政府为此设立志愿服务专项经费,加大对志愿服务的财政投入,并将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该基金用于资助志愿服务项目、志愿文化培育、志愿理念宣传、志愿者事业研究、志愿服务推广;资助志愿者培训、志愿者表彰、志愿者权益保障等;资助其他与志愿者事业发展有关的项目。

    早在2005年6月,广东省佛山市委、市政府制订下发《关于在建设和谐佛山中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重要作用的意见》,首次提出,鼓励探索和推行政府向人民团体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途径和方法。

    团佛山市委书记陈新文认为,这意味着政府把一部分与人民团体相关的公益性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服务,以授权委托的方式交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承担,由人民团体组织,诸如社会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力量,负责此项公共事务的社会化运作发展,政府负责提供资金支持,并进行监督和绩效评估。

    2006年4月,团佛山市委、市志愿者协会组织项目管理小组对首次招投标项目在队伍建设、硬件建设等7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估。结果显示,15个项目运作一年多,参与志愿者逾5万人,直接服务、影响近30万名市民。部分项目在做出成效后,赢得社会认可及资金赞助,吸引、带动社会资金200余万元。

    2007年,经过专家评审和投标单位答辩,最终有37个项目参与投标,佛山市水体蓝藻爆发预警环保志愿服务调查、流浪儿童志愿服务援助等5个项目中标成为“立项经费资助项目”,废旧家私循环利用、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等10个项目成为“立项资源资助项目”。

    2007年9月,广州市财政首次拨款60万元采购志愿服务项目,经专家评审确定的受资助项目将获得5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23个社会志愿者队伍和组织提交首批37个项目的申请表。“赵广军生命热线”成为首个获资助项目,获得建设资金5万元。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成立了省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指导委员会,拟定期为广东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注入政府资金。省委、省政府还即将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

    解决民生问题的好助手

    政府购买志愿者公共服务的热情首先来源于志愿者对解决民生问题发挥的不可或缺的作用。

    1987年,广州市十几名“学雷锋、做好事”的积极分子,不满足于原有的政治式、运动式、临时式服务活动,希望将社会服务日常化、专业化、长期化,开辟了“中学生心声热线”。这是我国第一条专业化的志愿服务热线,标志着中国的“学雷锋、做好事”向现代志愿服务模式转型。

    团广东省委书记谭君铁介绍,在帮扶困难群体方面,志愿者广泛开展面向下岗职工、残疾老弱人员、外来工及其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帮扶活动,既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问题,又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在开展社区公益服务方面,志愿者以社区“青年活动中心”为平台,以“青少年手拉手辅导”等活动为载体,在教育科普、就业创业、法制宣传、文体活动、治安联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等方面提供了全方位服务。

    在参与区域性扶贫开发活动方面,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协调各方志愿人士,为落后乡村修建“青年志愿者路”,参与贫困地区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开辟“健康直通车”,为缺医少药的山区民众带去医药和健康服务。

    令人欣慰的是,在这一过程中,志愿者的认识也在不断转变:由最初扮演“学雷锋、做好事”的角色,到“体现爱心和友善是社会的义务”,鼓励更多的人帮助弱势群体,最后悟出“帮助他人就是帮助自己”。现在,许多志愿者认为,资助、扶助弱势群体,一方面是鼓励他们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公平公正的需要;另一方面是让每一个人都看到社会互助的力量,不必担心因为各种原因陷入困境,重拾生活与发展的勇气。

    据统计,目前广东省共有注册志愿者300多万人,累计组织动员1000多万人次参与志愿活动,为社会提供超过4.6亿小时的志愿服务,受益人数高达5000多万人次,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广东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

    提供决策建议的好参谋

    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率先发现许多社会问题的症结,及时提出供决策者参考的重要意见和建议,积极宣传和解释党和政府的决策意图,促进群众对公共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发挥了“瞭望哨”和“缓冲带”作用。

    据广东青年志愿者协会研究中心的调查发现,珠江三角洲许多地区都是因为志愿者的服务,促使某些特定群体的困难及需求引起社会关注,进而引起政府的重视:先是提供经济、资源的扶助,随后出台一些政策和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1989年10月的一天下午,23名情绪激动的打工者来到深圳市义工服务场所,递交了有70多人签名的投诉信。“请你们为我们做主,帮我们解决问题。”“老板要再不发工资,我们就让他好看!”

    原来,一家港商办的工厂停产了,不但欠了员工4个月的工资,管理人员还粗暴地对待员工。义工迅速联系劳动局监察大队,全力以赴寻找,很快找到合资企业的负责人进行谈判,据理力争,达成几条协议。半个月之内,工人们如数拿到劳动所得。

    平息这桩劳资纠纷后,这些义工陷入深思。当时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在外资、私营企业谋生,由于法律和规则的不健全,出现了诸如加班时间长、拖欠工资、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等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现象,急需引起各方重视。

    于是,42名义工利用周日在多个工厂集中的工业区,开展“青年临(时)工权益状况调查”,对工人和150家企业发出调查表。对数据和访问资料整理之后,写出《青年临(时)工渴望关心》等报告,递交深圳市委、市政府参考。多名市领导在报告上批示,要高度重视和关心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

    这就是在深圳诞生的我国第一个合法注册的志愿服务社团——深圳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如今,志愿者提出的多条建议被政府采纳,逐渐转化成为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及措施。如定期进行劳动用工状况大检查;招收合同制工人要从临时工的优秀人员中优先选择;制定最低月工资标准;禁止工厂扣押员工暂住证作为限制员工流动的措施;禁止工厂在临时工流动后侵占其劳动所得等。

    此后,志愿者开展的许多服务,因有利于解决民众具体问题和协调民众情绪变化,越来越受到政府机构的重视;志愿者组织反馈的信息,因有利于掌握民众的需求变化和心态焦点,也成为政府政策调整的参考因素。

    2004年,佛山市建设“一环路”,盐步街段的一些村民坚决不肯搬迁。这时,建设办的一名年轻志愿者提出:“能否让志愿者帮助做动员工作?”获得部门同意之后,志愿者组织成立“义工动(员)(搬)迁队”,进入“钉子户”家中。但他们不急于说服对方,而是开展慰问、服务,并且了解对方的困难及想法。

    他们发现,村民对政府缺乏信心、缺乏信任。他们担心:“现在答应得好好的,谁知道搬迁之后,政府会不会赖账?”于是,志愿者又与政府沟通,促使拆迁补偿及时拨付,村民就高高兴兴搬迁了。

    中山市政府还依托志愿组织建立起社情民意调查队,随时了解群众现实状况及对各项政策的反应,充分发挥“社会晴雨表”作用,为党政部门决策提供了及时、真实的民意参考。

    在近日举行的广东省志愿服务工作会议暨表彰大会上,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刘玉浦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日益丰富多样,还有急需救助的困难群体,需要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而广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及时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某些缺位,已成为政府服务与市场服务的重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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