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7日
星期
信仰缺位下的野蛮生长
2008-01-07
唐朝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7年已经结束,在这一年里,老问题新面孔式的黑色连续剧继续在中国商界上演。

    使用暴力手段解决经济问题似乎成了民营企业家难以摆脱的思维模式,因此,出现了2007中国富豪落马之“六宗罪”现象。

    2007年国企负责人也有多名重量级人物落马:3月,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家岭被“双规”;4月,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因涉嫌经济犯罪和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被“双规”;5月,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乔洪因涉嫌收受贿赂被“双规”;6月,首都机场集团董事长李培英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同海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双规”;7月,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被逮捕;8月,因涉及上海社保案,申能集团原副总裁王维工被“双规”;11月,上海文广集团副总裁康燕被“双规”。

    无论是民营企业家还是国企负责人,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不是为“钱”,就是因“色”,而且在表现形式上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贪得无厌、自以为是。

    令人担忧的是,犯这些老问题的每年都会有一些新面孔。因此,大家更想知道出现这些问题的根源究竟是什么?

    虽然出现这些问题的动机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却是相同的,那就是因为“信仰缺位”。人没有信仰就会变得无所顾及,因为无所顾及就会变得贪得无厌,因为贪得无厌就会不择手段,因为不择手段不但会产生各式各样法律所禁止的问题,还会造成“野蛮生长”中附带的各类社会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带来的严重后果往往需要经过几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够逐渐消除。

    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必须要有健康的、符合主流社会道德标准的个人信仰。符合这两个特点的信仰,能约束人们的行为规范。这种信仰上的约束实际上也是多元化的“德育教育”,这种“德育教育”能够让人们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上的自我约束才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手段。

    倡导企业家建立正确的个人信仰就成了一个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倡导既不能靠行政命令,更不能搞形式主义,只有依靠多元化的健康信仰才能全面满足不同个体信仰的多元化需求。

    长期以来,很多人都认为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规范的有效途径。实际上法律只是强制人们遵守的最低道德标准。虽然法律在不断增加和修补,但是,法律从根本上并不能够解决道德标准不统一造成的实际问题。所以我们在依法治国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增强以德治国的意识和策略。

    改革开放之后,虽然针对企业和企业家的法规在不断增加,但是,许多企业家的“野蛮生长”意识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变。要彻底改变这一现状不能一味依靠完善法律,那样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不但要正确认识好信仰的价值和作用,最主要还是要运用好信仰的价值和作用。

    对信仰的价值和作用的重新认识不仅是值得中国企业家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同时也需要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者重新审视管理手段和管理策略。(作者系东方英雄营销机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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