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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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启动2008年“服务青少年月”活动
要求各级团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服务对象:贫困大学生、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
2008-01-08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月7日电(记者孙晔 黄勇)团中央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在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力量开展“服务青少年月”活动,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城市社区和农村困难青少年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团组织的关心与帮助。

    通知提出,要以“竭诚服务青少年,共建共享促和谐”为主题,抓住节日期间的有利契机,切实履行好共青团服务青少年的职能,把竭诚服务青少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能力,为广大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提供扎实有效的服务。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广泛筹集资金,为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提供奖学金、助学金,深入经济困难大学生当中开展慰问活动;开展“百城万企进校园”活动,为大学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节日文化和联欢活动,让留校经济困难大学生感受到团学组织的温暖。

    要服务进城务工困难青年,开展为进城务工困难青年送一张电话卡、送一次体检、送一张回乡车票、送一册《进城务工青年通用读本》、送一堂技能培训课等“五送”活动,为他们提供一些急需的帮助;针对节前欠薪等侵害进城务工青年权益较为集中的情况,积极开展12355青少年服务台、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专项服务行动,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法律援助;在进城务工青年较为集中的工地、社区,组织文艺界青联委员开展文艺演出,采取多种措施丰富进城务工青年及其子女精神文化生活。

    要服务城市社区困难青少年,开展青年文明号结对帮扶活动,为社区困难青少年提供便民服务;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和谐行动”,组织注册志愿者深入街道社区,为社区困难青少年提供义务家教、心理健康咨询、医疗服务、法律援助、文体娱乐、信息咨询等志愿服务;开展帮扶社区特殊困难青少年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慰问金、生活用品、学习体育用品,帮助特殊困难青少年过上一个温馨祥和的节日。

    要服务农村困难青少年,开展“助困进农家”活动,深入农村基层,为单亲家庭、因灾因病因伤致贫家庭青少年送去过节用品,依托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和团属阵地,针对农村贫困青年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为他们就业创业提供切实帮助;开展服务农村留守少年儿童“手拉手”活动,组织团队工作者、西部计划志愿者、城市少年儿童等与留守少年儿童结成对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服务,为留守少年儿童送去关爱;开展“送医药、送文化、送知识”下乡活动,组织医药卫生界青联委员走进农村青少年中开展医疗健康服务,举办丰富多彩的乡村青年文化活动,面向农村青少年开展图书捐赠、借阅和科普知识宣传。

    通知强调,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充分认识做好服务青少年特别是困难青少年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团中央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服务青少年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调动团属各单位的积极性,共同推进“服务青少年月”活动。要多办实事,务求实效,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广大团干部要示范带头,加强督导,狠抓落实,深入基层、深入青少年,从青少年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确定重点帮扶对象,细化具体帮扶内容,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强宣传,突出服务,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帮助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服务青少年的意识,想青少年所想,急青少年所急,解青少年所难,把服务青少年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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