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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事
大学生加入“晒黑”一族
上当了,受骗了,到网上发帖去
有专家提醒,遇到问题不一定选择“晒黑”的方式,应该采取规范的手段
2008-01-10
实习生 张琦 本报记者 周凯
    

    “上当了当然会告诉自己的朋友啊。”同济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小徐不假思索地回答。“不过,我现在更喜欢到网上去‘晒黑’。”

    小徐所指的“晒黑”,正是2007年网络高频词“晒”、“晒客”下的衍生词。“晒”源于“share”,即分享、共享之义,“晒黑”即指把在生活中遇到的不公正的事情发布到网上。

    在登录了几个“晒黑网”后,记者发现,上面有不少有关大学生求职、购物等遭受欺骗的帖子。小徐告诉记者,同学参加培训班、求职、去饭馆或商场被骗的事都发生过。“我的同学在网上购物,钱付过去了,东西迟迟没来。说是3天,却足足等了两个多月。后来他气极了,回去就在BBS上面发帖,跟别人说不要相信那个卖家。”

    贵州师范大学的小顾同学不久前也成了“晒黑”族。谈起这件事,小顾颇有感触。2007年暑假,小顾去了趟上海,希望找份兼职工作见见世面。小顾在网上搜索到一家公司发布的招兼职助理的信息,在和对方电话联系后,约定当天下午两点去公司。

    “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去了。”小顾按照地址,在火车站附近的一个居民小区内找到了那家公司,迎接小顾的是两名女青年。小顾问,公司为什么会在小区里?一名女青年告诉她,由于公司正在装修扩建,临时在附近租的房子。

    之后的几分钟里,似乎像一个面试的过程。一个看上去与小顾年龄相仿的女青年还问,你想做些什么工作?你打算做多久?听到这些问题后,小顾放心多了,放松了警惕,就和她们签了协议。“不过,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签好之后她们就让我付300元钱。”小顾说。

    “你自己看清楚,你刚才签的协议是买我们公司的按摩器。”小顾向记者转述当时的对话。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情况,小顾一下子也懵了。不过,小顾想到了打110,那两个女青年也没想到小顾会这么做,愣了一会儿,其中一个对小顾说:“你打吧,警察来了,也是要看协议的,成年人是要负责的。”

    想到自己人生地不熟,还想找工作,也没工夫折腾,小顾就对那两个女青年说,自己身上没钱,“最后她们还是让我走了,不过给了10元的茶水钱。”

    小顾告诉记者,当天,她就去了网吧,在QQ聊天中,告诉了贵州的朋友,自己如何上的当。回到校园后,小顾在一个“晒黑”网论坛上注了册,“以后再有什么事,可以和一些上过当、吃过亏的学生交流一下。在相互学习中增长见识,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

    “马上毕业了,正面临求职,本来压力就很大,再遇到个被坑骗的事情,如果不上网诉诉苦,会憋坏的。不管是上论坛发帖还是和网友们交流,哪怕写到博客里,心情都会好一些。解决问题倒不是最重要的。”正在成都读大学的张怡说。

    就在上个月,张怡去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应聘。“我也不记得自己是否给这家公司投过简历。”去了之后,一进办公楼,就被一个笑容满面的中年女子拉进了屋内,说来面试的都要做皮肤测试。还没等小张回过神来,她的一边脸上就被涂上了一层凉凉的味道奇怪的东西,一问,才知道是海藻面膜。“我一照镜子,另一边脸也被她涂了,这个时候,她向我伸手要钱了。”

    小张回忆,她当时感到很无助,和那个妇女争辩了几句,要求把面膜洗掉。更让她感到气愤的是,门口还有一个女青年把门,不让她出去,一定要付了钱才让她走。耗了一个小时,化妆品公司的人拿小张没办法,也不给她洗脸,就让她走了。“我一出门,赶紧去楼道的洗手间洗了洗脸,感觉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太差了。”回去以后,张怡就通过群发电子邮件,把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一些同学,让她们别上当。

    不过,张怡也谈到,网络和现实是分得很清楚的。她表示,“晒黑”族一般都是在BBS、BLOG、网络相册或是其他一些晒客网站上活跃着。而且,在这个空间里,大家都是用自己的用户名说话,“没有人会说自己的真正名字是什么,也没有人会把自己最隐私的东西说出来,谁都不希望影响到自己正常的生活。”

    安徽大学的一位本科生说:“将自己的经验和教训晒到网上,一方面是对其他网民的提醒,同时也有利于大家共同抵制侵权现象,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海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袁军认为,大学生自曝受骗上当的事件,不但是一种维权“意识”,更是实践维权行为,“我们应该为学子的这种行动叫好。”

    袁教授从心理学角度进一步解释了这一现象:“这是一种观察学习,也就是‘榜样’学习。观察,不是仅指用眼睛看,也包括听闻和思索,是吸取他人的经验和教训。”袁军指出,“晒黑”提供了观察学习的机会,一人上当,大家免受其害。形形色色的东西上网供自学,远胜于定时定点举办的防骗课或媒体的报道。

    大学生为什么采取这种基本不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来出气?袁军指出,网上“晒黑”现象值得有关部门重视,这实际上反映了人们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还不顺畅,需要花费维权者的体力、精力甚至财力。不少人觉得得不偿失,于是上网“晒黑”。在丧失实际利益之后,不至于再额外陪上“三力”。相关部门应该主动关心网络“晒黑”,与时俱进,适时调整维权规程。理想的是在“晒黑”之中还有些“曝红”——“晒黑”人自曝得到的实际维护。

    “大学生应该想明白,市场规范不能靠消费者自己来维护。”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顾骏指出,大学生的这种做法,和平时上当后跟朋友说是一样的。平时也是“晒黑”,现在只不过是借助了网络。顾骏同时提到,平时口头传播,商家不大会追究,但是如果大学生把这些事晒到网上后,就没办法控制影响范围有多大了,“大学生能保证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吗?万一惹出事来,责任该如何承担?”

    “大学生比较单纯,做事有时欠考虑。”顾骏提醒,遇到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不一定要选择“晒黑”的方式,“应该采取规范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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