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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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在杭召开

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切实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
2008-01-12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本报杭州1月11日电(记者董碧水)全国共青团权益工作会议今天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到会,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出席并讲话。

    卢雍政在讲话中总结了2007年青少年权益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当前青少年权益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按照党的十七大对青少年权益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从共青团的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根据青少年群体的变化,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服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提出,建立党政主导、共青团协调、全社会参与、事业化推进,覆盖城乡、面向全体青少年的权益工作体系,是共青团权益工作的努力方向。会议要求各级团组织要主动把青少年权益工作纳入到党政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之中,发挥共青团协调作用,坚持依法维权,做好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权益保护工作,协助党政部门解决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少年权益的职能。

    对当前青少年权益工作重点,卢雍政在讲话中强调,要从五项具体机制建设方面进行突破。一是探索建立反映青少年诉求的工作机制,引导青少年理性、合法、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二是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各项工作机制,打造共青团联系和服务青少年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三是规范深化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工作机制,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青少年权益工作;四是探索研究青少年权益个案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处理侵害青少年权益的典型案件;五是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有效遏制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各省级团委分管书记、权益部长,副省级城市以及省会城市团委主要负责同志以及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试点城市的团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浙江、河南、江西、天津以及成都、苏州等地的团委介绍了各自开展权益工作的做法与经验。与会代表还将考察杭州市12355青少年服务台、全国首批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杭州市消防支队开展青少年消防自护教育情况以及杭州市共青团权益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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