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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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利川冷库事件达成赔偿协议

中国遇难公民人均获赔约200万元人民币
2008-01-14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首尔1月13日电(记者李拯宇 干玉兰)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领事部13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有关各方已就利川冷库爆炸事件的赔偿问题达成口头协议。

    据韩国联合通讯社13日报道,爆炸事件遇难者家属代表当天上午在利川市民会馆举行会议,就其与冷库业主和韩国有关部门12日就赔偿问题达成的口头协议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但未对赔偿原则提出异议。

    中国遇难者家属代表白玉珠告诉新华社记者,虽然有关各方已就赔偿的方式和原则等达成口头协议,但相关细节还需要经过律师和家属进一步协商。遇难者家属与冷库业主和韩国有关部门将在就赔偿问题达成的最终协议上签字。

    据韩联社报道,按照各方达成的口头协议,赔偿主要由冷库业主和产业灾害保险金两方面承担。

    韩国利川冷库爆炸事件中的当事企业“韩国2000”物流公司12日发表声明,企业已经与遇难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平均每名遇难者的家属将获得2.4亿韩元(约合25.6万美元)赔偿。

    位于韩国京畿道利川市的“韩国2000”冷库7日发生爆炸,造成包括12名中国公民在内的40人丧生,另有10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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