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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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欠费上百万,打官司劳民伤财,胜诉也无法执行

医院院长呼吁:国家建立医疗救助储备金

实习生 杨青 本报记者 王俊秀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5    [打印] [关闭]
    备受关注的深圳山厦医院为医疗欠费诉云南省政府一事,近日引发各大医院热议。北京天坛医院副院长和一家民营医院院长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大吐苦水:医院每年被拖欠的费用高达上百万元。

    公立医院:政府只给政策不给钱

    天坛医院副院长、神经内科主任王拥军告诉记者,医院为大量拖欠的医疗费用伤透了脑筋,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病人无法或不愿支付医疗费用,当然,无能力支付而导致拖欠的占大多数。一些家属看到亲人身患重病又无力负担医疗费,便将病人遗弃于医院,医院只好免费为这些病人提供治疗。很多外地来的患者,医院很难找到他们的家属。病人长期住在医院里,医院除为其垫付医药费,还得搭上生活费。

    无奈之下,天坛医院和拖欠费用的病人签订了“还款协议”,但由于没有约束力,最后往往成为一纸空文,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胜诉,也无法执行。

    近年来,天坛医院按照规定设立了储备金,每年投入170多万元用于填充这些被拖欠的费用,但是由于拖欠较多,目前只填充到2001年。

    大量拖欠的医疗费对医院形成了财政管理的压力。从2007年起,天坛医院出现了赤字。王拥军说,现在医院还有一些积累资金,这个压力不会马上显现出来,但是如果继续下去,医院将难以为继。

    据报道,2006年,全国公立医院的平均负债率为27.6%,不少医院负债率高于50%,还有2%的医疗机构资不抵债,而目前我国政府对医院的拨款很有限。经济学家周其仁曾撰文指出,政府对公立医院是“只给政策不给钱”,到2005年为止,我国公立医院维系人员工资、奖金、社保、营运、设备投资和人力培训开支的绝大部分,来自医院的自营收入。以他访问过的5家大型公立医院为例,财政拨款只占医院总收入的1%,加上医院使出浑身解数争取到的各种专项资金,也不过5%。

    “作为一家公立医院,我们有义务实施一些救助病人的公益行为,但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否则医院长期为此问题所困扰,势必会影响到医院的正常运转,进而影响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导致其他患者不能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王拥军说。

    王拥军向记者坦言,目前医院没有办法通过自身解决这个问题,希望政府能建立医疗救助储备金制度,保证基本的医疗支出,扩大保障范围,从而在使病人得到医治的同时,医院不再遭遇巨额费用拖欠问题。

    在一些社会信用体系较为完善的发达国家,欠费的一般都是无力负担的穷人,政府会为他们埋单,但我国却有很多恶意拖欠的情况。因此,王拥军认为,解决医疗欠费问题,除强化政府责任外,还应该加强社会道德建设,提高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水平。

    民营医院:自己搭钱救人,还得照单纳税

    记者就欠费问题采访了北京一家民营医院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民营医院的欠费问题不亚于公立医院,该院被拖欠费用最多的一年达到近100万元。其中一些人确实是经济支付能力有限,而有些病人却属于恶意拖欠。

    “我们曾经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将恶意拖欠的病人告上法庭并且胜诉,但是最后在执行时却没有结果,并且医院在诉讼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最后得不到执行结果,有点得不偿失。最终拖欠的巨额费用,只能成为呆账、死账。”

    作为完全自负盈亏的民营医院,医疗费用的拖欠给他们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加上社会上对民营医院存在一些偏见,他们时常遭遇一些患者家属的言语攻击,甚至演变为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事件。

    该负责人肯定地说,作为医院,他们肯定是将“救死扶伤”放在首位的,但不能让医院在提供了医疗救助服务的同时,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压力。他说,医院也有减免政策,对于家庭特殊困难、无力支付的患者,会实行费用减免,近几年每年的减免总额都有几十万元。“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承担着同样的救助患者的使命,提供着同样优质的医疗服务,也面临着程度相当的拖欠问题,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还得照单纳税,这就增加了民营医院生存和发展的难度。”

    “患者作为社会上的个体,在患病时确实会遇到一些困难,国家应该加强医疗保险,扩大受惠人群。”该负责人希望国家完善医疗救助体系,设立专门的医疗救助基金,为一些确实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埋单。

    本报北京1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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