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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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有权“理性涨薪”

陈一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5    [打印] [关闭]
    停顿四年之后,中石化系统开始了一次全系统的工资普涨。这也是中石化自2003年大幅调整工资后又一次在全系统内对员工工资进行调整。“这一次的调资思路是向一线员工和低收入员工倾斜,领导干部和管理层的工资基本没有大的变化。”中石化系统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近年来,与其他竞争行业比,中石化一线员工工资普遍偏低,管理层一直试图采取一种合适的方式提高一线员工和低收入员工的工资,这也是此次涨薪的主要原则。(《北京青年报》1月14日)

    中石化系统工资要普涨了——此消息一出,迅速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在互联网上,是潮水般的质疑声。公众的不信任不是没来由的,因为,中石化等垄断巨头的员工收入、福利待遇远远高于其他行业,这恐怕是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实。然而,我们也要看到,“中石化系统工资高”是一个“平均值”,其内部收入分配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一线员工收入较低也是一个事实。不能因为情绪的愤怒,而失去了必要的理性判断。

    在笔者看来,中石化虽然是垄断巨头,但作为一个企业,也有提高员工收入的权利和义务。不论是主管部门,还是社会舆论,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中石化员工涨薪的权利。问题出在:坐拥大量垄断利润的中石化是不是“理性的涨薪”?关爱一线的增资行为能否落在实处?

    此次中石化涨薪,只要制定出合理的涨薪比率和数目,并切实按照预想将涨薪重点倾向于一线,满足公正分配的要求,有力地缩小内部收入差距,这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调资行为,就可视为“理性的涨薪”。反之,中石化必然会进一步失去社会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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