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5日
星期
网络“带头大哥”案等待宣判 司法部门态度谨慎

“带头大哥现象”凸显理财渠道不畅

本报记者 彭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5    [打印] [关闭]
    号称2007年度中国十大案之一的“带头大哥777”案,1月9日上午,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低调开庭。法院以“涉及商业机密”之名,对此案作出“不公开审理”决定。控辩双方在大约两个多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展开了比较激烈的交锋。

    “带头大哥777”,真名王秀杰,其人自去年2月16日于网易开设炒股博客以来,迅速吸引了大批股民,被众多散户奉为“股神”。其后,该人又在网上建立若干收费QQ群,以传授炒股技术的名义,吸纳会员,收取会费。

    由于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经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去年7月24日吉林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去年9月29日,该案通过长春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市绿园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非法经营收入”20余万元

    曾有媒体称,王秀杰借网络敛财达1300余万元。外界一度猜测,如此巨额涉案标的,将由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不过,据本次有关庭审资料显示,检方最终认定王秀杰的“非法经营收入”为20余万元。

    此间一位法院人士表示,民事案件一般按照涉案标的额确定审理法院,而“带头大哥”案属刑事案件,刑事案件则是按照检察院提出的定罪意见之轻重,决定由哪一级法院进行审理。

    据悉,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带头大哥”的内容包括:王秀杰为非法获利,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 3000 元、5000 元、7000 元、9000 元、 10000元、13000元、27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777团队、快乐777团队、777财聚团队、777财宝团队、777黄金客户、777铂金客户、777钻石客户,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5612.72元,被非法占有。

    该院认为,王秀杰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被告的辩护方在庭审中表示,王秀杰“主观上是帮助股民掌握炒股技术,并无非法牟取利益的目的”,且“创办QQ群对会员收费,国家当前并无明法禁止”。同时,“现行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在互联网上以博客的形式分析股票属于经营证券业务”,故“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

    对此案,绿园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有司法界人士表示,刑事案件一审应在3个月内予以判决,但重大疑难案件、新型案件一般要报请上级法院后再做宣判。不过,据消息人士透露,对此案的判决不会拖延太久。

    司法部门态度谨慎

    “带头大哥777”最终会否被追究刑责,之所以特别值得关注,在于其或许带有一定参照意义。根据中国证监会对外发布的消息,截至2007年7月底,包括“带头大哥777”在内,共有11起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案件已调查终结,其中有6起涉嫌犯罪的案件和两起犯罪线索被移交公安机关。

    司法部门对于“带头大哥”案件,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早在王秀杰被捕的前一天,长春市检察院就曾邀请部分律师和吉林大学法律专家召开论证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与会学者表示,论证会现场气氛激烈,大家有明显的观点交锋。借网络会费铺筑生财之路的行径是否违法,我国法律目前尚无专章加以论述与界定,“带头大哥”的行为处于多部法律交叉地带,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了新问题。

    目前建博客、QQ群招揽会员、收取会费,已成为网络上蔚为大观的一景,这对于完善我国相应法律法规建设,提出了迫切的现实要求。据了解,就在王秀杰被警方控制后的第4个月,珠海又一位自称“炒股专家金先生”的王某,也因涉嫌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被警方控制。其人同样是通过互联网等媒体,以“内幕消息”为饵,向社会公开招收会员,收取会费,总计在25个省市招徕股民会员600人,籍此敛财过百万元。

    为何“带头大哥”们不断出现

    记者发现,“带头大哥”之类人物接二连三被警方带走后,不少股票QQ群已陆续打出了“只收人,不收费”的旗号,但收费QQ群并未彻底销声匿迹,它们还在民间顽强地生长、活跃着。“网上有些收费群,承诺得非常好,确实挺有吸引力。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人,多少还能在银行得到一些理财指导,像我们这些压根儿没资格的人,又找谁请教呢?”市民董先生说。

    35岁的长春市民孙女士,近期就打算加入一个基金群,该群要求加入者“热心为群捐款”,并号称是“最好的基金QQ群”。孙女士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物价上涨,出于对通货膨胀的担心,她想拿出30万元存款投资基金。“我11月份专门到银行办了个金账户,因为持有它就等于有了贵宾身份,可以得到银行理财师的指点。可后来我发现,理财师的指导根本就是蜻蜓点水,甚至很多时候只是使劲儿推销自己代销的基金和理财产品。按照他们的推荐,我买了一只,结果买到手后,它一直是只烂基金。”孙女士失望地说。

    “民众理财需求高涨,而社会理财服务不到位,理财教育渠道不畅,无法满足普通百姓要求,是‘带头大哥’们不断出现的土壤。”长春税务学院金融系教授付亚晨对记者说,除加强对“带头大哥”类网络衍生物的法律监管之外,加强对股民理财教育的紧迫性,也由此再次凸显,因为“有需求,才有市场”。

    本报长春1月14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