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
星期

民意回声

点评人 舒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8    [打印] [关闭]

    人心至贵

    “开车路过者,皆请在此水站加一点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新浪网友

    背景:36岁的方玉明是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榔坪镇榔坪村一位农村妇女,她在公路旁开了个水站。去年12月9日,由于她冒死示警,两辆客车成功避开了两次岩崩灾难,80名司机、乘客被解救。省里奖励她1万元,她捐出来给乡亲们修桥。她说:“谁遇到这种事都会这么做,我只是做了普通人应该做的事。”

    点评:这样的故事在今天让人觉得弥足珍贵。这种感觉是可悲的,它说明我们的社会充斥着太多的见死不救、太多的冷漠,以至于一个人出于本能的正义行为反而变成一种非常态的壮举。

    社会道德亟须重建,已是如今的全民共识。问题是如何重建,连中央也在着急。去年下半年,由中央文明办等多个部门评选出了53位全国道德模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评选范围最广的道德模范评选。细观53位道德模范的事迹,不可谓不感人,就社会反应来说却是平平。

    去年,有位农民工把去世的同乡背回家,震惊、感动了无数人,后来赵本山在电影《落叶归根》中成功演绎了这位老汉。今年刚开端,方玉明的事迹也获得网民一片激赏称赞。他们的共同点,皆为民间自己发现。

    两相对比,产生一个启示:重建社会道德这种伟业,交给“我们的社会”来完成,或者可以事半功倍。就像开头那位新浪网友的呼吁,对方玉明来说,一定是最贵、最好的奖励,世上还有什么能比得上人心的肯定?!

    落实之忧

    “只能吓唬中小企业,却吓不住垄断行业和房地产商。”

    ——新浪网友

    背景:1月13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该决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点评:政府的意愿当然是好的,但能否落实人们有担忧。

    一则,直指价格联盟的规定去年早已有之,但少有查处结果。在实践中,价格联盟或价格垄断的消息一般首先通过媒体揭露,行政部门去调查时,企业必定矢口否认,难以取证。

    二则,人们担忧,这个规定是不是又会只挑“软柿子”捏。之前,我们的确看到发改委查处了一些价格违法行为,比如查处湖北荆州的香干子涨价,查处重庆的火锅底料涨价,查处河北衡水的网吧涨价,查处陕西西安超市的鸡蛋涨价。但对石油行业、电力集团这些垄断巨头,对房地产商这些从根本上影响到民生的企业,政策却难以撼动。

    可见,网友的担忧是有根据的。退一步说,就算处罚来了,对垄断集团来说,区区百万元罚款,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关停寒了观众的心

    “我是宁波人,希望春节期间在宁波能看到湖南卫视!”

    ——新浪网友

    背景:近日,浙江宁波市民发现一直收看的湖南卫视消失了。对此,当地广电部门回应称,是落地合约结束。但有网友爆料称停播原因是宁波搞地方保护主义,落地要价过高,导致湖南卫视无法落地。此举引发宁波市民强烈不满。

    点评:这几年,湖南卫视革命性的“娱乐”路线,吸引了为数众多的看腻严肃节目的观众,其中也包括广大的宁波市民。宁波广电部门此举一出,强行将湖南卫视从宁波市民的生活中抹去,引发市民的愤懑情绪也可想而知。

    每一个有线电视用户都是花了钱才能看到卫视节目的,既然如此,用户就应该有权利选择收看自己喜爱的频道。宁波广电部门此举属于不尊重消费者权益的强买强卖行为。

    当然,这背后还有垄断因素——一座城市往往只有一家有线电视服务商。这种情况下,观众无法实现“用遥控器投票”,他们的消费者权益就难以得到切实维护。但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广电局在关停一家受观众喜爱的卫视之前,起码得倾听一下民意吧!春节将至,祝愿这位网友的心愿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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