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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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辉租售停业引发管理部门关注

广州将实施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18    [打印] [关闭]
    

    本报广州1月17日电(记者亓树新)“创辉租售停业事件的发生,提醒管理部门思考如何规范和加强对房地产中介的管理。”今天下午,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所长史小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下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将联合出台有关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监管系统的规范性文件,以防止地产中介占用客户资金出现风险。

    今天是创辉租售广州门店进入停业第3天,仍不断有人来到位于珠江新城华利路保利大厦的广州公司总部讨要说法。据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的统计,创辉租售在该局登记备案的店铺共有45家,另外加上在番禺、花都两区登记备案的20多家,共计70余家。而据媒体报道,创辉租售在广州共有店铺100多家。

    按照有关规定,房屋中介公司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后,应在30日内到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进行备案,才能获得经营资格,否则将予以处罚。“如果创辉租售真像媒体所说有那么多店铺,那么其中一部分要么是没来得及备案,要么是违规经营。”史小明说,“但按照规定,管理部门对中介的最高处罚就是2000元钱。”

    来自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的数据表明,在广州市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公司(门店)有2400多家,而近几年每年都新增200多家,但同时会被市场淘汰100多家,大体保持缓慢增长的速度。但由于2007年房价奇高,房地产交易量瞬间放大,二手房交易量较之往年增长了上万套,致使房地产中介增加过快。其后由于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房价下跌,至2007年年底二手房交易量明显下滑。

    史小明认为,2007年房地产市场的“一上一下”过快,使一些房地产中介新增业务量很少,从而导致一大批实力不足的房地产中介停业。

    “成交量骤减是导致很多中介关门的最根本原因。”一位房地产中介经营者说,在楼市好的时候,很多中介公司即使亏本也要开门店,特别在2006年至2007年间,大型中介每个月都会一连开设几家分店。这样做的结果是,门店太多不仅彼此形成竞争,分店难以赚到钱,反而还要让总公司补贴。“现在生意难做了,拖了很久也做不成一件,佣金根本没有着落。”

    目前,创辉租售引发的恐慌,主要是因为公司拖欠客户的定金、房款以及员工的工资和提成。其中最多的一部分资金是客户的房款,有的是首期款,有的是尾款。

    “管理部门需要防范的主要是客户房款这部分资金的风险。”史小明说,在2006年建设部就出台文件要求建立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制度。经过一年的调研,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人民银行即将联合下发文件,规定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经手客户资金,交易资金将存放在国土房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消费者既可自己将钱存入银行,也可与中介一起存入指定账户,交易成功后,银行将房款划转给卖家;而用钱较急的消费者可以将钱暂时存放于公证处并进行公证,然后,签合约、到交易中心递件过户,最后再到公证处拿到房款。这一监管系统提高了中介机构门槛,“中介拿客户资金发展业务是不可能的了”。

    据透露,以后广州市二手房交易还将实行网上签约、网上放盘。将二手房源信息全市联网,统一管理,由中介管理所来核查二手房源质量,杜绝不良中介提供虚假信息,欺骗客户。

    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还提醒市民,在接触房地产中介时可通过三步避免受到损失。首先是“看”,看门店里有无悬挂《工商营业执照》和《资质备案证明》。然后是“核”,核查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执业资格,门店的资质证明地址是否与门店地址相符合。中介机构和中介人员执业资格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网站上皆可查询,与网上显示材料不符者不能与之签约。最后,签约时,要将口头承诺写进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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