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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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新《劳动合同法》 企业家为啥“恐慌”

本报记者 魏和平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1    [打印] [关闭]
    

    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与实施,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去年12月,在“2007(第六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联想控股有限公司总裁柳传志表示,新《劳动合同法》太注意照顾企业员工的利益,这实际上对企业的发展是不利的。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院长张五常教授则在自己的博客上抛出《新劳动法的困扰》一文,认为新《劳动合同法》的效果可能是“维护懒人”,并“有机会把改革得大有看头的经济搞垮了”。

    新《劳动合同法》果真会有如此效果吗?记者就此话题联系企业家采访,没想到平常一些面对媒体大谈企业社会责任的企业家对此却避而不谈,在记者联系的10余家知名企业中,最终只有4位企业高层管理者接受了采访。

    更令人意外的是,这么一部和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在百度搜索后却发现,从去年6月正式出台到现在,鲜见和柳传志一样的企业家或企业界人士发表看法,倒是有几家知名企业在今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前大规模裁员的报道。

    企业家“紧张”啥

    柳传志坦言:“新《劳动合同法》,我们看了以后还是感到紧张的。”

    在他看来,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问题,给企业的负担太重了。

    张五常之所以有上述言论,也是因为新《劳动合同法》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针对上述规定,接受记者采访的4位企业高层管理者认为,对他们各自的企业来说,不会增加管理成本。

    上海盛大网络有限公司总裁唐骏认为,该法的初衷是想通过法律的手段保护企业普通职员这个弱势群体,如果单从文字理解上来说,目前的新《劳动合同法》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由此引起部分企业家的“恐慌”;但从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来说,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就是对企业员工负责,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生活、医疗、退休保障等,这些都是基础。

    “对在公司工作超过10年的员工,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协议,我感觉这对公司来说,不仅不是一种负担,而是一种珍贵的财富。”百度前CTO、刚刚创业一年的爱帮网CEO刘建国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

    资深人力资源专家、北京中科三环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玮说,如果认为上述规定增加了企业管理成本,那是一种“误读”,“该法的相关规定不仅保护了员工的利益,也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如果读过该法,你会发现,就是企业和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并不是不可以解除双方合同。当然,如果企业抱着‘又让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的心态来看待这些规定,那肯定会增加企业的管理成本。”

    “作为一个企业,对社会负责任是必须的。我认为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要求并不过分,很正常。”北京荣昌服务集团总经理张荣耀说,“确实,国家的一项新政策出台,总会有人欢喜有人忧,对一些不重视员工待遇、随意裁员的企业来说,面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难免会感到紧张。”

    员工和企业利益有冲突吗

    如果把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比作一个大蛋糕,就这么机械地切割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的话,员工的利益和企业的利益肯定是有冲突的,这也是柳传志和张五常为何有上述言论的前提。

    但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是如此对立吗?

    “我不认为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是对立的,也不认为新《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员工利益,就会损害企业的利益。”张玮说,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科三环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岗位评价标准、完善劳动关系程序化管理、建立完善员工个人信息系统和完善企业内部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等5个方面进行了规范,“这对提高公司管理规范化是一个促进和提升,对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利益是一个促进,决不是一个阻碍。”

    “我们公司属于服务行业,一线员工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他们对消费者的态度代表着公司,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赢利能力。”张荣耀说,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是一个共同体,“员工得到好的福利待遇,他们会更开心地投入工作;否则,可能会带来相反的效果。”

    唐骏和刘建国都认为,员工和企业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共赢的关系。

    “借用一句电影台词,21世纪最贵的是什么?是人才。没有人才,企业怎么生存?”张玮认为,一个企业不可能只有资产,“以人为本”的理念也不该成为企业的一句空话。

    企业家该换位思考了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来,20多年间,中国的经济改革开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不可否认,这和我国有充足的低劳动力密切相关。

    “企业低劳动成本需要一个度,度在哪里呢,就是企业在发展经济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劳动者本身的利益。”新《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日前表示,特别是最近十多年来,虽然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劳动者没有同时享受到这个经济发展成果,由此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劳资矛盾尖锐,“现在企业的问题不是进一步怎么样压低劳动成本,效益更高一点,而是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有关权威部门的调查也表明,2005年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到20%,大多数企业员工没有得到相应的福利待遇。这也是近年来频频在媒体上出现“包身工”、“非法搜身”等现象的根本原因。

    “企业家到了该换位思考的时候了。”张玮说,有些企业往往要求员工讲奉献,只要员工一提出相关待遇问题,往往被认为对企业缺乏忠诚度,“作为企业负责人,你不能只要求员工怎么爱企业、怎么奉献,你也要想想你的企业是否爱自己的员工?是否让员工充分发挥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新《劳动合同法》之所以增大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唐骏和张荣耀都认为是由于中国的企业出现了太多不尊重员工的现象,员工合法权益应该得到有力的保护。

    “我觉得最理想的方式就是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整体素质,因为法律毕竟是一种最后的手段。”唐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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