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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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家中养老,女儿也可以放心了”

——福州试行居家养老计划受欢迎
新华社记者 霍小光 沈汝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1    [打印] [关闭]
    

    家住福州市台江区广德小区6号楼的老人许秀贞,已86岁高龄,但精神矍铄,思路清晰。“我是低保户,唯一的女儿也是低保户,她自己身体也不好,不可能天天来看我。”她对记者说,“我去不起养老院,但社区请护理员来照顾我,不要钱,比在养老院还好,女儿也可以放心了。”

    从2007年开始,福州市在台江区和鼓楼区试点养老新模式--居家养老,受到市民欢迎。许秀贞老人就是居家养老计划的第一批受益者。

    记者在许秀贞老人家里看到,房间收拾得整整齐齐,厨房干干净净,中午的菜择好放在盆里,煮饭的米考虑到老人牙齿不好先泡在锅里,老人心脏不好,药就放在老人的手边。

    “我平时就将她当作自己的老人照顾。”护理员周依金说,“一有时间就给她打电话,如果没人接就很害怕,赶紧过来,担心她出事。去年6月份,她发高烧,浑身都是滚烫的。那几天我每天都来四五趟,给她熬药,拿开水给她喝。”

    台江区龙岭社区87岁的刘焜老人也是居家养老计划的受益者。“我有青光眼,两眼基本看不见了。我没有儿女。她每天上午都在自己家把饭菜做好拿来,还帮我打扫屋里屋外的卫生。我特别感激。”刘焜躺在床上,指着社区为她聘请的护理员小林激动地说。

    台江区已经在10个街道33个社区为103位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了这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陪医、买菜做饭、洗衣、打扫卫生等与老人日常生活相关的项目。

    台江区民政局局长林青是这一计划的主要负责人。他说:“居家养老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以家庭为基础,以社区为平台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是社会化养老与家庭养老的结合。”

    台江区试行的居家养老计划目前主要对象是独居的低保老人、革命伤残军人和优抚对象以及百岁以上的老人。林青说:“对这些老人,我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区财政出钱,以社区为单位,统一聘用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为老人无偿提供护理服务。”

    林青说:“负责照顾老人的护理员是从本地低保或下岗待业人员中招聘的,经统一培训后持证上岗。每位护理人员负责照顾3位附近社区的老人,每天定时定点上门服务。区政府为享受护理服务的老人买单,给护理员每人每月支付700元工资并上社保和医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低保和下岗待业人员的生活来源问题。”

    实施居家养老计划的目的是为了应对越来越严峻的老龄化浪潮。福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庄严介绍,福州现有60岁以上的老人77.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12%,超出了国内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平均水平。

    “特别是随着中国最早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也逐步进入老年,养老问题越发凸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老有所养和加强老龄工作。别看就这几个字,意义非同小可。”庄严说。

    仅仅依靠养老院已无法应对这种老龄化浪潮。福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处长钟秀兰说,政府建养老院平均新增一个床位所花费的人力物力就要10万元,如果社会化养老只有养老院这一种方式的话,就是建再多的养老院也满足不了需求。

    2008年,台江区将至少为300名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而福州市将在台江区和鼓楼区试点的基础上,把这种为低保老人无偿服务的居家养老模式推广到全市。同时,还将逐步推出“低偿”和“有偿”服务,使更多家庭能够为老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方式。新华社福州1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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