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账单月月审 监督才牢靠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市财政局作了《关于北京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作为财政监督的一项重大改革,2008年,北京市财政局将每月向代表、委员寄送财政收支预算报告,而非年底集中接受一次审议。(《新京报》1月21日)
现代预算之所以叫公共预算,就是预算必须是公众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并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然而,财政监督一年算一次“总账”,问题不仅仅是“内行看不清,外行看不懂”,更在于监督者根本没有思索和判断的时间。
两会时间短、议程多,加之政府提交人代会审查的报告较为笼统,如果说预算草案“内行看不清,外行看不懂”,仅仅是对代表、委员专业知识的“考验”,那么,将一揽子财政收支账目一起抱出来,并要求代表、委员在短短的会期内作出“YesorNo”的判断,在笔者看来,这不是把代表、委员当成了有超级运算能力的“深蓝”或“银河”,就是把他们当成了只能说“好”的“玩偶”。
更关键的是,目前的预算编制是在人代会前2~3个月进行的,预算编制时间短促,缺乏科学的预测。每年1~2月开人代会审批预算,而实际上预算已经从1月1日开始执行,造成预算编制和审批滞后于预算年度起始时间。同时,由于人代会只审批功能预算,大量的预算外资金游离于人大审查批准之外,造成预算内外“两张皮”,使得预算缺乏完整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财政收支预算审议还只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一年只集中一次,财政监督只能是走过场和流于形式。
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言而喻,但监督者尚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和力量“毕其功于一役”。为提高初审的实效性,确保初审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在审议预决算前,很有必要建立代表、委员与政府的双向反馈机制,作为这种机制在时间和技术上的必要保障,预算编制和执行部门每月向代表、委员寄送财政收支预算报告,不仅能增强政府和财政部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还能促使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