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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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拿生命当儿戏

质监交管交叉管理 三家机构安检车辆
本报记者 甘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24    [打印] [关闭]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这个管理本应十分严格的行业,却面临着恶性竞争的局面。安检机构违规上马、伪造数据,而该监管的部门不知情,不该管的部门却越权管理……春运临近,山高路险的河池仿佛埋下了一颗颗定时炸弹。

    交纳390元“包检”过关

    河池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原来是该地区唯一一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已取得了资格许可证。自从2007年12月,河池运宏机动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宏公司)和河池市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综检站)也陆续开展机动车安检工作之后,问题显现出来。

    今年1月,记者跟随一辆小型客车来到河池市综检站等候安检。上线前车主被告知,交纳390元包检费用,即可包检过关。

    过了一次线,该车被检出几处不合格。交完钱后,很快,检验员出具了两份机动车安全检验报告单,第一张显示车辆前照灯几处不合格,第二张显示所有项目均合格,盖上了单位公章。其间,记者既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修理人员上前给车辆进行调试、修理,车辆也未用二次上线进行重新检测。

    在记者提议下,车主随后将车开到了河池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发现除前照灯不合格外,制动也检出不合格。

    2002年国家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数据显示,当年发生事故77.3万起,导致10.9万人死亡,在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有11%是机动车制动性能失效而引发的。

    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介绍,在用机动车安检上线检测一次合格率仅在20%左右,大部分要检修后进行复检,直至所有项目及数据合格方能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在该公司,曾经有车辆22次上线才过关。

    机动车检验分为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验。综合性能检验的对象是运输业车辆,面对的是交通运管部门;客车、货车除了要进行综合性能检验外,每年都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因此,安检带有强制性,面对的是所有车辆,安检机构出具安检合格证书后,由公安车管部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记者随后了解到,除河池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取得了行业资格许可证之外,运宏公司和综检站只通过了综合性能检验的计量认证,但均未取得安检行业资格许可证,甚至不属于自治区质检局确定的资格许可审查和预审受理范围。这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第15条、《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规定》和国家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国质检监联[2005]39号文)的有关规定。

    三家安检机构鼎立

    据了解,河池市实际汽车保有量才3.6万多辆,近3年平均每年实际到站上线定期安检的车辆量不足。而且河池市金城江区已有一家安检机构,新增的这两家机构与原有的安检机构在同一城区,相距最远不过5公里,最近的不足两公里,明显违反了安检机构设置规划的相关规定。

    “‘蛋糕’就那么大,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抢客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位当地车主告诉记者。可是,小小一座城市,不足6公里地段内3家安检机构三足鼎立的局面,是怎么出现的呢?

    运宏公司和综检站均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关于与车管所联网的“批复”:同意两家公司“与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联网,所需数据接口由我局提供,联网后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

    然而,这份批复却在河池市交警部门引起了不小的争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警告诉记者,过去,机动车安检工作都是由公安车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后,在其《实施条例》第15条中明确规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行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进行检定,对执行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2005年,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及监督管理工作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质检监督部门正式移交。

    “公安厅的‘批复’要求我们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去开展工作,我们到底是同意这两家公司开展业务,还是不同意?根据法律规定,批准机构开展安检业务是质监部门而不是公安的权限,然而,‘批复’又准许他们联网后开展安检。”

    最后,经河池市交警支队批准,2007年12月底,新增的两家机构正式向社会提供机动车安检业务。

    质监局:采用数据是部门自己的事

    河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吴霞说,“这两家机构安检得出的数据到底哪个部门采用是这个部门的事,不是我们的事情,我们只管数据的真实性,超过检测范围的事,我们是要处罚,但目前还未接到投诉。”

    “运宏公司和综检站的资格许可可能已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了吧,但目前我们没有看到文件。”接着,她表示,如果有人伪造数据,质监部门一定会查处。

    河池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警支队领导在电话中对记者坦言,允许两家机构开展业务的部门准确地说是在质监部门,严格来讲,他们目前是没有资格开展安检业务的……发现问题应该马上让他们停下来。

    这两家机构的相关负责人称,他们开展安检业务是上级部门批准的,其他的问题拒绝透露。

    据调查,从两家机构自2007年12月28日开始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起,8天时间共检验车辆94辆,其中客车类62辆,货车类15辆,小型乘用车17辆。

    通过技术处理“编造”出来的假的检验报告,不仅失去了检验机构出具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还由于车辆存在的故障未实际消除而使所谓被检验“合格”的车辆带着安全隐患上路行驶。但是,想要查处伪造数据难度是非常大的。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有些安检机构一般会采用两种方法伪造数据。一种是直接在工位上对数据进行现场修改,这需要在控制系统中设置修改窗口,进入窗口进行修改;其次是,用一个备用软件,可以根据你的基础数据及国家标准的要求进行设置,由系统自动生成所有检测项目的合格数据,上线一次,即可人工打出全部数据合格的报告单。

    他认为,最关键的还是各个部门严守职责,把好机构的审批与管理关,才能避免一个又一个的“定时炸弹”行驶在公路上。

    但是,到记者发稿为止,这两家机构仍在正常开展安检业务。质监局和交管部门均未向记者通报对这两家机构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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