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态度
成于转型 毁于规避
本报记者 唐勇林
“所谓规避,就是设法避开。它并不违反法律,因此从现有法律来看,劳动者确实缺乏直接相关的规定可以应对。”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年前突击把正式员工转为派遣用工、视员工工龄不同签订不同年限合同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北京安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凌青对记者说。
一些高校也被认为有“规避”《劳动合同法》之嫌,对此凌青认为,《劳动合同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将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纳入适用范围。而在以前,仅仅是学校后勤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这对高校来说是一种挑战。”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经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不是铁饭碗。但是用人单位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消息依然不断从各地传来,而且单位性质也从民营企业,逐渐波及国企、高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的赵启峰博士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在裁员上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状况将改变。《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经济补偿,另外一方面还要求裁员符合法定条件,而不是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常凯对本报记者说,在市场经济国家,凡是规范的劳动关系,几乎都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自己基本的合同形式。
“我们许多企业以前几乎不受任何约束,习惯这一点可能还需要时间。”赵启峰说。
而常凯送给企业的八个字则是:“成于转型,毁于规避”。
“就目前来说,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应对,但我们也不是无所作为。”赵启峰说,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出台实施细则,劳动者则需要通过工会等增强与资方的谈判能力。“这方面,高端劳动者已具备相当的谈判能力,但对于相对低端的劳动者,这方面仍然很缺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