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0日
星期
专家态度

成于转型 毁于规避

本报记者 唐勇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30    [打印] [关闭]
    “所谓规避,就是设法避开。它并不违反法律,因此从现有法律来看,劳动者确实缺乏直接相关的规定可以应对。”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年前突击把正式员工转为派遣用工、视员工工龄不同签订不同年限合同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北京安中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凌青对记者说。

    一些高校也被认为有“规避”《劳动合同法》之嫌,对此凌青认为,《劳动合同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将包括高校教师在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纳入适用范围。而在以前,仅仅是学校后勤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这对高校来说是一种挑战。”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经有全国人大法工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不是铁饭碗。但是用人单位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消息依然不断从各地传来,而且单位性质也从民营企业,逐渐波及国企、高校。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的赵启峰博士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等于铁饭碗,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在裁员上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状况将改变。《劳动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经济补偿,另外一方面还要求裁员符合法定条件,而不是像以前一样随心所欲。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常凯对本报记者说,在市场经济国家,凡是规范的劳动关系,几乎都以无固定期限合同作为自己基本的合同形式。

    “我们许多企业以前几乎不受任何约束,习惯这一点可能还需要时间。”赵启峰说。

    而常凯送给企业的八个字则是:“成于转型,毁于规避”。

    “就目前来说,虽然没有法律上的应对,但我们也不是无所作为。”赵启峰说,政府需要加强监管,出台实施细则,劳动者则需要通过工会等增强与资方的谈判能力。“这方面,高端劳动者已具备相当的谈判能力,但对于相对低端的劳动者,这方面仍然很缺乏。”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