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31日
星期
浙江重演“肖志军事件”——

危急时刻医生签字抢救生命

本报记者 董碧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1-31    [打印] [关闭]
    面对产妇垂危的生命,医生决定立即抢救,但患者家属却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曾在北京某医院发生的一幕,近日又在浙江省德清县人民医院上演:患者家属先后两次拒绝在手术告知书、病危通知书上签字。

    不过,北京的悲剧没有在德清重演,当家属拒绝签字时,德清县人民医院几位医生在和医院领导、县卫生局沟通后,联合在手术告知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果断施行手术,产妇顺利产下一名男婴。目前,母子平安,产妇正在康复中。

    1月11日下午3时,德清县武康镇三桥村农民胡水平的27岁妻子周发芝在德清县人民医院接受剖腹产,两小时后,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出血症状。据医院了解,周发芝此前有流产经历,子宫受过创伤,因此决定“必须进行切除手术”。

    “否则,极易导致死亡。”妇产科主任胡明、主治医生况勋红先后向患者丈夫胡水平说明周发芝病情的危急,需要他在手术告知书上签字。“我老婆进来时蛮好的,怎么会病危了?”胡水平不理解,一直不肯签字。一直等到晚上7时,胡水平仍不肯签字,周发芝依然流血不止。按有关规定,没有患者家属的签字,医生一般不能进行手术。尽管家属不肯签字,眼看周发芝流出的血比输入体内的血还多,德清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俞计明还是决定,立即请来湖州市妇保医院的妇产科专家,并向县卫生局作了汇报。

    当晚7时,德清县人民医院组成了包括内科、外科、血液科、妇产科主任医生及湖州市妇保医院专家等27人在内的医疗小组,并纷纷到位,但胡水平仍不肯签字。

    “家属不签字,主治医生联合签!”面对这种情况,常务副院长、抢救小组组长徐同珊作出手术决定。同时,德清县卫生局副局长王法弟也赶到现场:“全力抢救,我做你们的后盾!”

    晚8时,妇产科主治医生王桢、况勋红在手术告知书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并对周发芝进行手术。患者子宫被切除后,腹腔仍流血不止,医院再次发出病危通知,可胡水平仍不肯签字。最后,还是由主治医生联合签字,继续手术。

    1月12日早上,在周发芝的血压稳定以后,副院长俞计明又与6位医生一同护送周发芝转往浙医一院。

    目前,周发芝正在浙医一院治疗康复中。

    据王法弟介绍,在周发芝抢救过程中,输入其体内的血液超过13毫升。而为了得到止血抢救用的纤维蛋白原,半夜把浙医一院药剂科相关负责人从床上叫醒,直接从药房取药。发现周发芝的血小板出现异常后,医院又马上与湖州方面沟通,在高速公路出口处拦下从杭州市血站发往湖州的20个单位血小板。“如果再延误两个小时,肯定回天无力。”

    “生命高于一切”,王法弟认为,救死扶伤是医护人员的天职,医生应当将尊重生命放在职业伦理的首位。只要病人有一丝希望,作为医生,只能负起责任,不能回避。

    “如果为了维护某种制度的尊严而让生命付出代价,我们就应当反思制度本身。”王法弟认为,联系发生在北京的“拒签事件”,德清医生敢于签字,对生命负责,尽管行为有些非常,但一定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尊重。“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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