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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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度

抗灾就是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陈杰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04    [打印] [关闭]
    

    半个月以来,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遇百年罕见的冰雪灾害,这不仅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甚至是安全上的威胁,而且让本已不堪重负的春运交通系统雪上加霜,急切回家过年的流动人口大军成了第一受害者。

    在此麻烦双至的关键时刻,温州民营企业奥康集团及时出台措施,斥资近百万元,向节日期间留守员工免费提供伙食,并组织开展各种各样的文化活动,让近3000名员工安安心心留在公司过年。

    此举显然具有多重社会意义。首先,打破了传统,有组织地挽留数以千计的员工留在公司过年而不是放任自流,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也是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其次,能够尽自己所能分流春运人潮,减轻春运负担,节省社会资源;第三,在雪灾严重侵扰社会之际,此举还有助于员工躲避雪灾危害,稳定员工情绪。

    可以说,此举在恰当的时候,用恰当的方式,诠释了什么是恰当的企业社会责任。

    众所周知,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上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它强调企业在营利的同时,更应该注重对投资人、对员工、对社会的各类责任。比如适度的劳工工作条件和合理的报酬制度、对环境的责任、对股东的责任、向社会进行慈善捐赠的义务,等等。

    在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不仅包含上述各方面,还基于特殊的国情有特殊的责任,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二元分割和户籍控制的社会管理模式下,十多亿中国人被分割为市民和农村,超过两亿的农民,即便进城工作多年,依然没有对城市树立归属感,在每年春节来临的时候,争先恐后的集中返乡。

    有人认为,农民工春节集体返乡,主要是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笔者看来,这仅仅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事实上,有很多农民工渴望避开春运潮流,但绝大多数人所在单位并没有设立条件满足农民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很多公司,甚至在假期中停止开餐、关闭宿舍、驱赶民工。如此行为,怎么能让打工者安心留下来呢?

    花钱留员工过年,仅仅是企业在传统春节到来之际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方面。每一家企业,每一个企业家,都应该根据本身特点,用各种不同形式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比如参与社会救灾、主动捐献钱物、慰问抗灾队伍、关心员工心态和生活,乃至各扫自家门前雪等,都是企业具体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各种各样有价值的行为,最终能够提升企业公民形象,引导社会从善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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