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完善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
在党的十七大以前的重要文献中,我们一般都是把反腐败工作方面的要求放在党的作风建设中来论述。在纪律检查机关的文件中,一般都是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或者“反腐倡廉工作”来表述。党的十七大报告创造性地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概念,并且把反腐倡廉建设同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并列起来,成为党的五大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凸显了我们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的要求。
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就是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报告的要求,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努力把腐败现象遏制在最低程度。
首先,要抓拒腐防变的思想教育。加强拒腐防变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要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用来谋取私利。同时,要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
其次,要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这些年来,相继制定了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据中央纪委统计,改革开放以来,全国省(部)级以上机关共制定党风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3000多项,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200多项。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重大法规制度,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还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要制定实施的118项制度。要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切实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国家廉政立法,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有效机制。
第三,要抓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权力的监控是防止腐败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努力形成不同性质的权力既相互制约、相互把关,又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做到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保证权力依法运行,最大限度地防止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二是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三是要进一步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以及各项办事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四,要抓体制和制度的改革。改革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要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的各项工作,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财政管理制度、金融体制、投资体制、国有资产经营体制等的改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针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采取防治措施,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务消费行为,做好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改革工作,等等。只有搞好体制和制度改革,才能对腐败问题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第五,要抓坚决惩治腐败的工作。坚决查办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惩治腐败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要坚决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既要依法惩处受贿行为,也要加大依法惩处行贿行为的力度。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