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节后首日签订廉政责任书
要求法官遵守“六个不准”
本报上海2月13日电(记者周凯)今天是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召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会上,上海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应勇和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部主任,高院分管领导与部门领导层层签订了新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据了解,这已是上海高院连续第11年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春节后的首要工作。
上海市高院在会上要求高院机关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做到“六个不准”,即:不准违反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干预审判、执行、司法,委托中介及基建工程建设等工作;不准配偶、子女等近亲属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执行等工作,谋取利益;不准为当事人和律师打听案件、说情、疏通关系、泄露审判秘密;不准接受当事人及其亲友、代理人、辩护人的宴请、礼金、礼品及安排的其他活动;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参与赌博、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