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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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眼

应公开每一条收费公路的“截收时间”

周明华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14    [打印] [关闭]
    

    据《检察日报》报道:在刚闭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人大代表佟丽华联名10位代表,提交了“撤销杜家坎收费站”的建议。建议称:“杜家坎收费站若在2008年继续收费,是违法行为。”据悉,从1990年起,近百名北京市和丰台区的人大代表曾多次呼吁撤销杜家坎收费站。但时至今日,该站收费依旧。而1993年12月原北京市公路局将京石高速公路50%的收费权转让给北京经济发展投资公司。

    笔者认为,杜家坎收费站从1987年始设卡收费以来,不仅几十年人为堵住了首都南下的出口,使这里常年形成交通瓶颈,而且实实在在地让路过这里的民众心里堵得慌。上百名人大代表的呼吁,都无法取消一个“收费钉子户”,而且有关部门一边聆听代表质询,一边却将“收费权”转让给企业。显然,这是有关部门在利益驱动下所实施的一种违法行为。

    首善之区是这样,各地的此类现象可谓比比皆是。长时间以来,面对公民出行难、运输贵的情形,年年两会上,代表委员的痛斥声声入耳;媒体上,批评之声此起彼伏。但一些垄断建设与收费资源的人,依然抱着“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的思维不变。一组数字显示,目前全世界收费公路大约共有14万公里,其中10万公里在中国。世界银行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称,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比发达国家的还要高。

    在此状态下,我们经常看到,有的路段甚至50公里之内就有3个收费站;县县设卡,桥桥收费;有的高速公路收费都15年了,还在为还贷收费,而每年用于还贷的金额还不及收费额的十分之一;有关部门对广东省管非经营性收费站的审查显示,在74个公路收费站中,预测还贷期超过30年的收费站有33个,有6个还款年限超过100年,其中河源市江面收费站达到756年。拿杜家坎收费站来说,2005年北京市审计表明,京石高速路截至2004年12月,建设贷款本息已全部还清,且尚有余额5.86亿元。实际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文规定,公路发展应坚持以非收费公路为主。

    而实际上,不仅众多收费公路置国务院这个“以非收费公路为主”的红线于不顾,相反还变戏法似的乱设卡、乱收费。这类“变胎收费站”存在的时间已经不短了,而且,部分收费站转包给了一些权力部门,用以谋私利。实际上,这是收费站被人为地放弃了公路的公共品质,导致其公平性、公正性、公益性严重偏失,是对法律的粗暴亵渎和践踏。

    笔者建议,应对每一条收费公路计算出收费期限,在政府网站乃至公路收费口予以公示,全方位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样,才能解决公民出行成本过高的问题,恢复公路的公共产品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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