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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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球员踢假球在新加坡获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15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新加坡2月14日电(记者郑晓奕)新加坡职业足球联赛前中国辽宁广原队前锋赵志鹏14日被新加坡法庭判处入狱7个月。他的罪名是在去年联赛中接受贿赂并参与打假球,触犯了该国防止贪污法令。

    据新加坡《海峡时报》网当日报道,赵志鹏在法庭上承认,曾于去年11月1日在与甘柏联队的比赛前,接受广原队领队兼球会总经理王鑫的贿赂,同意在比赛中至少输给对手三个球。当广原队以0∶5输掉比赛后,赵志鹏收到了2000新元(约合1420美元)的贿款。

    法官在庭审中表示,参与打假球是严重的罪行,玷污了足球运动和新加坡足球联赛的声誉。

    赵志鹏等7名球员因涉嫌接受贿赂操纵新加坡职业足球联赛比赛于本月6日在新加坡出庭受审。他是第一个认罪的球员,其余6名球员将在下周一接受审前会议。

    据报道,赵志鹏目前正在考虑上诉。他要求法庭准许自己回中国并于本周六举行婚礼,遭到拒绝。目前,赵志鹏以2.5万新元保释,但他的护照已被扣留。

    涉嫌在幕后操纵假球的王鑫目前不知去向。1月16日,新加坡初级法庭对其发出拘捕令,原因是王鑫未能按要求在当日出庭受审,法庭因此认为他弃保潜逃。

    据报道,王鑫被指控涉嫌在2007年3月至11月之间,以2.79万新元的贿金,收买自己球队的上述球员,要他们在和5支球队进行的6场比赛中,故意输给对方两个或三个球。

    新加坡联赛总裁李文安早些时候表示,他们非常关注联赛中任何形式的贪污行为,操纵球赛将严重影响新加坡联赛的信誉,新加坡联赛将继续对操纵球赛的活动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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