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增幅12.9% 全国最高
本报讯(记者林洁)记者19日从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广东省政府决定再次调整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同时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从4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广东的最低工资标准暂为全国最高。
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五个档次,分别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和530元/月,适用地区与上年相同。其中广州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从原780元/月提高到860元/月;最低的第五类标准530元/月只限于执行第四类标准的市所属的部分欠发达县及县级市执行。调整后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2.9%。
据透露,广东力争从今年起,连续三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