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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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严管房地产中介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21    [打印] [关闭]
    

    本报上海2月20日电(记者周凯)今天,记者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上海市对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等企业中出现的一夜之间门店倒闭、卷款潜逃等问题,将与有关部门共同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措施。对中介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情况实行统计报警制度;对设立分支机构超过5家以上的,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到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进行实地勘查;对经营场所在小区内的中介企业的设立登记严格把关,努力维护公平、公正、和谐的市场秩序。

    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还将启动清理空壳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从今年起,将用3年时间对上海市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普查,重点对近年来因不规范招商行为遗留的空壳企业进行清理。既要引导一些企业主动退出市场,也要对名存实亡的企业适时启动吊照程序,加大强制退市的力度。

    另外,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还将加强对加盟连锁企业的监管。对于虚假的特许加盟、傍名牌等违法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以企业牌匾管理为切入点,要求参加特许加盟的经营者必须在其牌匾上标示“加盟”字样,并以不少于1/3的篇幅标示加盟者的合法名称。

    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治力度,把无证无照经营食品、收购废旧金属、开办网吧等涉及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作为查处取缔重点,加大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对无证无照经营与治安相关的娱乐服务行业、音像制品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查处取缔工作。同时,还将加大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疏导力度,促使无证无照经营者变为有证有照并合理合法经营,既保障其基本生活,又维护好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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