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出台
今后,准备上市或者已经上市的公司不能再向投资者隐瞒、回避自己的污染问题。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24日说,他们刚刚签署了一份名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13类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如果要上市必须要进行环保审核,已经上市的则要对环境信息进行披露。
环保部门期望能通过公开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遏制当前高污染和高耗能行业的过度扩张,防范资本风险,并促进上市公司持续改进环境表现。
作为回应,中国证监会也发布了《关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IPO申请申报文件的通知》,规定“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应当提供国家环保总局的核查意见;未取得环保核查意见的,不受理申请”。
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别涛说,这意味着环保核查意见将作为证监会受理申请的必备条件之一。
本月以来,环保总局密集出台的与信贷、保险、证券相关的政策已经初步搭建起了我国环境经济政策的框架。一年以前,潘岳曾表示将用环境经济的政策杠杆撬动污染企业治污的积极性。
10家企业因审核不达标被挡在证券市场门外
早在2001年环保部门就跟有关部门接触,希望在对拟上市公司的审核中考虑企业的环保问题,2007年下半年这项工作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
2007年8月,环保总局发出通知,从事火力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的公司和跨省从事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的公司,如果要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必须向环保总局提请环保审核,并由该部门向中国证监会出具核查意见,环保部门还将在媒体公布审核意见。
半年过去,环保总局已完成了对37家公司的上市环保核查,对其中10家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发生过重大污染事件、主要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核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做出了不予通过或暂缓通过上市核查的决定,阻止环保不达标企业通过股市募集资金数百亿元以上。
回忆起酝酿这项制度的背景,潘岳说,近几年,环保部门已经注意到限制污染企业过度扩张,除了加大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之外,还应运用市场手段,如限制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对于前者,主要思路是通过鼓励并引导商业银行落实绿色信贷政策来实现;对于后者,主要是实行绿色证券政策,重点加大融资后环境监管,调控其对资本市场上融得的资金,使其真正用于企业的绿色发展。
潘岳指出,目前中国的资本市场环境准入机制尚未成熟,上市公司环保监管依然缺乏,导致某些“双高”企业或利用投资者资金继续扩大污染,或在成功融资后不兑现环保承诺,环境事故与环境违法行为屡屡发生。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节能减排政策不断强化的大趋势下,潜伏着较大的资本风险,并在一定程度上转嫁给投资者。
例如,2007年“区域限批”,大唐国际、华能国际、华电国际、国电电力等上市企业的股价表现都弱于市场,石化、造纸、医药等行业的股票受到一定影响,给股民带来了投资风险。因此,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环保核查,并督促上市公司履行社会责任,披露环境信息,不仅可以促进上市公司改进环境表现,更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
今年建立上市企业环境信息通报制度
潘岳说,从2007年的情况看,上市公司环保审核制度已经基本成型,下一步,就是要重点推进已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加大公司上市后的环境监管。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自身环境信息的披露还很不到位。据了解,在2006年的上市公司年报中,仅有50%的公司进行了环境信息披露,且绝大多数披露都是定性描述,一些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公司也未及时披露。
根据24日环保总局发布的文件,环保总局将向证监会及时通报,并向社会公开上市公司受到环境行政处罚及其执行的情况,公开严重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建设项目严重环评违法的上市公司名单,由证监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同时,环保总局还将选择比较成熟的板块或行业开展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编制并发布中国证券市场环境绩效指数及排名,为投资者、管理者提供上市公司的环境绩效信息和排名情况。
潘岳指出,此次出台的绿色证券政策虽然尚不完整,但却已搭好了核心框架。环保总局将继续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就相关工作程序与范围进行深入研究,争取绿色证券政策更加成熟与完善。总之,由于上市公司的经济总量和环境影响越来越大,绿色证券能否促使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企业,广大股民绿色选择的经济权益能否得到保障,上市公司能否履行环保责任,将决定着我们能否把资本市场变成推动节能减排的经济杠杆,也决定着整个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建设的进度。
潘岳最后表示,环境经济政策的探索与实践越来越涉及多方面利益,因而越加艰难。整个体系的建成,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各个经济主管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接下来,环保总局将继续与相关部门联手加紧研究绿色贸易、绿色税收、区域流域环境补偿机制、排污权交易等政策,最终形成完整的中国环境经济政策体系。
环境信息公开会否影响投资者选择
公开上市企业的环境信息,其目的是希望投资者把环保作为投资的重要因素,那么投资者会不会买这个账?
有人质疑,当前,一些能源型、资源型的企业其实是在资本市场上受到热捧的企业,股民会因为环境问题改变对这些企业的态度吗?
国家环保总局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企业因为重大污染事故被环保总局处罚100万元,这也是环保总局权限内最大的罚款额度,按照国家法律,环保部门要向企业和社会通报。这家企业接到通知后很紧张,他们联系环保部门说,缴纳罚款没有问题,但是希望环保总局能放一马,不要宣布他们被罚款的信息。环保部门自然没有接受他们的要求。
别涛说,其实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环境口碑,包括一些所谓的巨头。不要小视公众的环保选择权。此前环保总局也曾公布过一些企业的违法消息,很快就有公众在网络上发出抵制这些污染企业产品的倡议。本报北京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