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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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餐用户晚一个月执行漫游费新标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2-29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2月28日电(记者刘世昕)运营商有可能延迟执行手机漫游费新标准的说法今天被两个主管部门的一纸文件终结。

    2月13日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发出通知,要求运营商从3月1日起执行新漫游资费标准为,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但在大限来临之前,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分别向国家发改委和信产部递交申请,以计费系统改造难度较大为由申请延期。

    今天两部委要求,对没有选择各种套餐优惠方案的用户,从3月1日起要执行新方案,套餐用户可以适当后延,但不得超过4月1日,个别资费方案确有困难需延期的另行报批。

    究竟调整漫游费背后有怎样的难题?运营商的解释是,此次资费调查实际是对漫游状态下的漫游通话费和长途通话费进行了合并,意味着漫游状态下的资费结构和计费原则发生了较大变化。尤其是涉及各种资费优惠方案需要进行重新梳理,加上需要对各地计费系统及全网漫游结算中心进行改造,涉及多个设备提供商和软件系统。因此,对已选择各种资费优惠方案的用户,调整时间要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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