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履职岂止在会场?
据《新快报》报道:“这里的治安太恶劣了!”2月25日,有“明星委员”之称的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来到深圳火车站蹲点“抓小偷”。据称,春节期间,孟浩本人路过火车站地铁出口时,被偷走6000元。
也许有人会认为孟浩委员的行为是不务正业,政协的事情不去做,自己的活儿不去忙,跑到火车站抓什么小偷?然而,深圳市政协委员杨一平律师有一个中肯的评价:省政协常委孟浩到火车站一线“抓贼”,是履行职责的表现。他说,目前,深圳火车站口岸地铁连接口的确有可能出现三不管的“盲点”。如何解决监管的“空当”问题?摄像头安装了却没有开,应归咎相关部门行政失职,而如果明知有一些“可疑分子”经常出没火车站或地铁站而不管理,相关部门则属于严重失职。
感谢孟浩委员,他让我们知道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职的另外一种形式——以普通公民身份亲自深入某一地区或行业,来发现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对代表、委员的了解多是在两会期间参政议政;会场之外,多是人大、政协组织的视察活动;而亲自深入某一部门考察,并不多见,甚至被人看做“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然而,孟浩委员却扩展了代表、委员履职的外延:2006年,为了一个中学生的志愿填报和高额择校费问题,他前往广州市教育局了解情况,在求见局领导时被拒,并遭到工作人员扬言报警的威胁;而这次,他不仅炮轰深圳火车站治安很恶劣、治安有盲点,还亲自到火车站蹲点“抓小偷”。
然而,唯有这种履职的拓展,才扩张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广度,拓展了监督的范围。在会场上,代表、委员当然也可以进行参政议政、进行监督,但大多是围绕着“一府二院”设置的议程。只有自己走出去,才能发现更多的社会问题,才能发现政府在履行公共职能时更多的不足,这等于将话题、议程设置的主动权掌握在了自己手中,从而对政府的监督更加深广,这样才能地更好地完成人民对自己的嘱托。试想,孟浩不亲身去了解,怎么会知道深圳火车站的治安恶劣,又怎么能进行监督?
这种履职的拓展,深化了代表、委员参政议政的力度,使监督更加有力。有些问题,代表、委员或者在平时经历过,略知一二,或者从民众、媒体处获取了一些信息,但是,仅仅凭这些东西,拿不出真凭实据就来监督政府,政府官员不但不会心服口服,而且还容易找一些理由来敷衍。“打铁还须自身硬”,监督需要拿事实与证据说话。
孟浩以自己在深圳火车站丢失6000元的亲身经历来说明这里的治安差,但警方并不认同,甚至认为他不一定就是在火车站被偷的。如果孟浩不亲自去观察火车站的实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拿出真凭实据,如何能让被监督者信服,从而产生监督效果呢?
对于代表、委员而言,会场只是监督的短兵相接处,要让监督的广度与深度得到拓展与深化,取得成效,唯有依靠代表、委员平时多深入社会、深入民众,了解更多的事情,掌握更多的事实与证据,如此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