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生产在哪交税”是恶之源
为什么会在机场里存在免税商店、可以向出国者销售免除消费税的商品呢?当然不是要送给购买者告别礼,而是根据税收原理:收税建立在提供公共服务基础上,购买者都要出国了,可能享受不到销售所在国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所以不应该收他的税。
同理,如我是湖北荆州人,由荆州市地方政府直接为我提供公共服务,所以我在本地所购商品中包含的消费税应该交由荆州市地方财政支配。但实际上,除非我购置本市生产的商品,这笔税金并不会直接交给荆州市地方财政,而是交给了生产所在地。因为中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税收征缴制度,即在生产过程中直接征税,而国际惯例是消费型征缴制度,即在消费行为发生时才征税,税交给消费发生地。生产型征缴,目前仅仅有中国、巴基斯坦等四个国家实行。
结果就是生产所在地往往能不当得税。比如我们家空调是海尔的,但青岛市政府当然不可能为远在荆州的我提供直接的公共服务,所以它通过商品收取我的消费税是违反税收原理的。
特别因为在各种因素作用下,目前中国的生产中心集中分布在少数一些地区,要么是沿海先开放且运输方便之地如珠三角、长三角,要么就是行政级别更高的城市,因此产生的后果是一些地方富得流油,另一些地方穷得叮当响,越富的地方越能沾穷地方的光,越穷的地方越要向富地方输血。一个50万人口、中等规模的县,如果零售商品大多来自外地(这基本是常态),以人均日消费10元计算,年社会零售总额是18亿元,依现行税率,年税收流失总额大约在2亿元以上。
尽管这些税款中的部分将通过转移支付回馈给税收流失地,但大部分终究是留在生产所在地了。这就是中国有些地方富得像欧洲、有些地方穷得像非洲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几乎没有任何办法保证在转移支付中不滋生挪用、挤占、贪污等腐败行为。地方政府之所以要在北京、省城派驻办事处,说到底,也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拿回一些本来就属于自己的税款。这种税费征缴机制不变,却要求取消驻京办,那根本是一个笑话。
为什么GDP崇拜弥漫中国,为什么地方政府那么无视民生而把招商引资视为头等大事呢?也都是被现行税制给逼的,因为只有引来商人才能获得更多的税收。这样看本则新闻就很容易理解了:郑州市政府对2007年度郑州市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重奖,其中有60名官员也成为奖励的对象,奖励金额达160多万元。(2月27日《河南商报》)
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尽快与国际接轨改革税制,变生产型税收征缴为消费型征缴制度。唯其如此才能够促进不同区域平衡发展。在中西部及其他非生产集中区域瘦弱的身体上插进一根庞大的吸管、源源不断地向发达地区输血,这样悲惨的状况不能再持续下去了。
也唯其如此才能打破地区封锁。在征收高额税率的行业,如烟、酒等,国内的地区封锁呈现出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在税制不公平的前提下,你不能说这样的行为没有合理性。譬如作为荆州市财政供养的公务员吧,如果你在有需要时不吸荆州生产的烟、喝荆州生产的酒,你就是“叛市”!而这个问题,在实行消费型税收征缴制度之后则根本不成其为问题,地方政府不仅不会阻挠,反而会积极为高精尖产品进入本地市场保驾护航,因为这些产品能活跃市场、刺激消费、增加税收。
最重要的是,只有实行消费型税收征缴制度,才能将地方政府的利益与公众利益牢牢绑在一起,因为主要税收来源于公众消费,而公众是否更乐意于消费,则取决于收入状况、对商品的满意程度,以及对区域生活环境的满意程度。即便是为了维护政府本身的利益,地方政府也必须着力提高区域内公众的收入水平,千方百计为其创造就业机会,否则消费就成了无源之水,地方财政就可能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