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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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评中评] 代表委员的“身份焦虑”

冯雪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05    [打印] [关闭]
    广东省政协委员同铁道部的“官司”一直打到了全国两会上。以至在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召开的当天,新闻发言人吴建民专门就“雪灾论战”表态。随后,就看到不少媒体迅速推出“政协委员有权批评政府”等相关报道和评论。

    在一些人依然将“代表”、“委员”当做荣誉称号之时,“有权批评”很有些“撑腰壮胆”和“正名”的味道。荣誉和权力显然是两种不同概念,其冲突反映出一种身份的焦虑。一方面,是代表委员对自身权力的确认;另一方面,是公众对权力如何行使的审视。换个说法,就是代表委员们能不能说话,替谁说话。

    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已经相当清楚,落到实处就是敢不敢批评监督政府,为选民代言。舆论在强调权力意识的同时,对权力的行使寄予厚望。《广州日报》“代表委员要率先敢于批评”的评论说:代表委员对某些部门提出质疑,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是在向政府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而政府部门也当以虚心倾听的宽广胸怀,对代表委员的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实际上,政府必须接受监督和批评,对种种“炮轰”作出及时回应,是其本分。

    这一点确定之后,就是权力的行使问题。公众对权力行使的最直接要求,是各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代言人,同时他们能代选民发言。

    可以看到,两会上的利益博弈已日渐明显。越来越多的群体和阶层,正通过自己的政治代言人,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而越来越多的地方媒体采访两会,关注点也常在解决地方问题。

    比如,今年的政协提案中,就有新阶层代表张茵委员的提案,建议取消签订增加企业成本的“无限期合同”;德意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红力委员也提案,建议降低高端人才的个税税率。而历年两会上,教育界的代表委员为教育问题鼓与呼,卫生界的代表委员要求保障医务人员权益,某一省的代表委员联名要求国家的财政支持等,也屡见不鲜。

    站在为“公众利益”代言的角度,舆论对“集团利益”多有批评。媒体上“代表委员应跳出小身份的窠臼”、“两会不是地方为自己要钱的契机”之类的评论,都反复强调两会是参政议政的场所,代表委员要以大身份为重。但实际上,作为某一界别的委员或某一省之代表,争取自己的集团利益并不为错,关键是不同的利益诉求能不能得到平等表达。

    博弈的背后,是权利之争。无代表则无权利。基于对平等代言的诉求,人大代表结构的调整一直是舆论关注的议题。新一届的人大代表的构成,确实朝此方面做了努力:官员代表减少了三分之一,一线工人代表增加了一倍,基层农民代表增加了七成以上。但是很显然,这离公众的要求还有距离。

    对此,《新京报》的社论指出:这些调整,“是代表名额向更平等分配方向迈出的一小步。”全国人大代表名额这一政治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直接影响和决定了国家经济资源分配的不平等;代表名额分配应大步向公平迈进。

    就民主政治而言,代表名额的公平分配只是基础。《南方都市报》的社论对此做了清晰论述:扩大公众政治参与不能止于代表结构调整。调整的意义,在于它的信号意义,标志了一个制度调整的方向:扩大公众的政治参与。

    该评论进一步指出:一个由来已久的误会,仿佛人大的主要作用是收集民意。信息社会已经如此发达,收集民意这种基础的工作应该在两会之前就已经完成;社会分工已经如此精细,人大的作用应该是对民意作最深度最后一步的处理,通过这个最高权力机构使朴素直白的民意与设计精准的政策相连。所以,如果扩大公众政治参与的努力,仅限于改变代表身份结构,那就将人大的运作方式和政治功用理解得过于浅薄了。

    公众寄希望于代表委员代表公众说话,但我们应该看到,“公众利益“的诉求,渐渐被集团、群体、阶层利益所替代。民主其实就是利益的充分博弈,如果不同利益都能自由表达、平等抗衡,如果每个公民都有更多机会参与政治,民意能够随时得到尊重和反映,我们可能就不会要求某个代表委员代表“大众”,对其的“身份焦虑”也将不复存在。

    跟评

    山水间:

    代表委员到底是个啥身份?

    年年关注两会,但好像从来没有细想过代表委员的身份问题,乍一看到这篇《代表委员的“身份焦虑”》,本来不明白的事情竟然更糊涂了,代表委员到底是个啥身份?

    代表委员有没有权力批评政府,这是个问题吗?以我朴素的民主意识和个人印象,任何公民都有批评政府的权利,言论自由么,根本不需要哪个人站出来确认这种权力。既然没有“身份”的公民都可以批评政府,有“身份”的代表委员们批评政府的权力反而需要有关人士确认,这是咋回事?

    张茵委员建议取消签订“无限期合同”、张红力委员建议降低高端人才的个税税率,这都很正常。在商言商,隔行如隔山,假如张茵委员提出关于三农问题的建议、张红力委员提出农民工问题的提案我倒觉得奇怪,他们说得清吗?作为个人,他们只能代表某一群体的利益。

    谁能代表“公众利益”?除了执政党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哪个个人能做到?只要每个代表都为自己的群体发言,而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发言代表,博弈博弈,“公众利益”也就代表了吧。

    宝宝哥哥:

    代表委员应该是公民的代言人,人民当家做主,政府官员是人民公仆,改革开放以后好像很少强调这个问题了。

    国胜:

    代表委员应为谁代言?

    今年两会,首次出现了3位农民工代表的身影。作为中国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代言人,理所当然地成了各媒体关注的焦点。

    农民工能够成为人大代表,这无疑是民主进步的象征,正如“代表委员的身份焦虑”一文中所说:调整的意义,在于它的信号意义,标志了一个制度调整的方向:扩大公众的政治参与。

    应该说,许多人大代表能够本着良心,依法履职。但是,个别人大代表为谁说话至少目前还不够明晰,而多取决于代表个人的情感、判断和抉择,而非取决于选民的约束和压力。

    汪东亚:

    代表委员对自身权力的确认是一方面,而我觉得国家政治生活对政协作用和委员作用的发挥却是更为关键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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