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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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经济”“社会”统筹兼顾

人大代表议案推动全国性志愿服务立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2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张欣)今天,浙江诸暨富润控股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重庆市川剧院院长沈铁梅、湖北省歌舞剧院国家一级演员刘丹丽、全国十大杰出青年裴春亮、怡和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刚等5位全国人大代表做客共青团中央,听取了团中央志愿者工作部对近年来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对志愿者服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启动至今,13年间注册志愿者已达到2511万人,共提供志愿服务61亿小时。我国志愿服务已覆盖西部扶贫、社区公共服务、环保、大型活动、应急救援、援外等六大领域,志愿者注册、培训、管理、评优乃至社会资源整合等机制逐步完善。在志愿者事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遇到了需要法律维权、解决纠纷的个案问题。目前,北京、广东等13个省(区、市)已纷纷出台地方性志愿服务相关法规,全国性志愿服务立法呼之欲出。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卢雍政在与人大代表交流中表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法工作也需要统筹兼顾,在注重经济立法的同时,加大社会立法力度。目前,地方性志愿服务立法实践已包括我国东、中、西部相关省市,推动全国性立法的机会已经成熟。

    裴春亮代表表示,志愿者为社会提供无偿服务,他们的生活、权益也需要保障,应加快为志愿者立法的进程。几位代表还对我国志愿者工作的完善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据悉,刘丹丽等部分人大代表已将对志愿者服务工作进行全国性立法以议案形式提交全国人大,其他几位代表也已提交相关建议,并表示有责任推动志愿服务全国性立法尽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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