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协查员之死祸起执罚经济
3月7日中午,上海奉贤女协查员陈素军在车内被黑车司机雷庆文连刺两刀身亡。该协查员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生前靠替执法部门当“鱼饵”为生。对协查员被刺事件的调查仍在继续中。奉贤公安分局表示,截至目前,尚不能断定黑车司机雷庆文为何将陈素军刺死。对于陈素军死亡性质的认定,交通执法部门表示,由于她本身和交通执法部门并无法律关系,因此认定“因公死亡”有些难度(《东方早报》3月13日)。
据报道,事件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被刺死的陈素军,事发时正在收集黑车非法载客的证据,而她被刺的地点,正是执法部门伏击黑车的地点。而涉案的黑车司机和被刺死的女协查员,生活同样窘迫,协查黑车或开黑车,都是为了能生活得好些。
如今,生者身负命案,死者已然过世。但“猫抓老鼠”这类钓鱼游戏,仍然可能继续着。
只不过,就本案而言,女协查员和黑车司机,其实某种程度上都是执罚经济的牺牲品。“执罚经济”的实质,就是利用合法的公权力,非法侵害或剥夺受害人或受害企业的公、私财物。实际上,近些年来,执罚经济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趋势。
在上级把行政处罚跟部门政绩挂上钩时,上有“罚得少即为执法不严”的官场逻辑和风险,下则必然想办法巧立名目、寻求更多的可执罚对象,而难以顾及什么教育职责。一旦这种思维固化之后,则更容易形成一种执罚上的依赖和惯性,把执罚当成了执法的全部内涵。于是,为了让这种“执罚经济”发展壮大,许多执法行为就会在隐形中进行——引君入瓮,为执罚而执罚。
比如本案,有关执法部门整治黑车,一味采取“鱼饵”这类执法严重不透明的策略,却没有想过如何规范管理这些黑车,化害为益——既有利于民众出行方便,充实和丰富公共交通工具,又可让黑车司机获得合法收入的途径和职业,也可让执法部门更有效执法管理。
从这个意义上说,发生黑车协查员之死的悲剧,负有最大责任,也最值得反思的正是相关执法部门。现在即使是有关部门表态要“慎用”“钓鱼”方式查黑车,但整治黑车,仍以“堵”和“罚”为主。可以预见的是,陈素军和雷庆文,绝非最后的牺牲品。
为文至此,笔者突然为女协查员抱起不平。不为别的,只是想让相关执法部门给这位牺牲在工作岗位上的妇女协查员追授“烈士”称号,抚恤其家属。不过,再看看新闻内容,又突然发现,这女协查员死亡证明上,职业一栏赫然写着“民工”二字。原来又是“临时工”之类角色惹是生非,如此,恐怕“烈士”之名是没资格“攀龙附凤”了。
果然,交通执法部门已经表态,她本身和交通执法部门并无法律关系。言外之意,似乎就是死了白死,谁叫她是“民工”呢。所以,“因公死亡”都有些难度,更不要说评“烈士”或优秀协查员之类的荣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