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政录] 梁丽萍委员:免征井下煤矿工个税
本报记者 孙海华
一位年轻的女委员,下矿井作过多次调研后,向全国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提交了一份提案:免征井下一线采煤工人个人收入所得税。
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主任梁丽萍曾多次下到数百米深的矿井中,了解一线矿工的生存状况。“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煤炭占绝对主导地位,但目前煤矿工人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收入却偏低。”梁丽萍说。
梁丽萍介绍说,我国煤矿大多只适合井下矿工开采。在井下作业,水、火、瓦斯、地质灾害变数很大,安全系数低,“井下工人承受着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力,对特殊群体,我们应给予特殊照顾。”
2006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曾联合下发有关通知,对井下采掘工人、辅助工人、安检人员及下井工作且编制在井下采掘、辅助队的基层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发放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包括班中餐补贴和夜班津贴等。“但是,这些津贴都计入了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增加了职工的税负。”梁丽萍委员说。
大多数煤矿井下工人都是农民工,且大都是单职工,一个人至少要养活3口人,生活负担沉重。同时,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也未考虑到有无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因素,“即便收入有所提高,他们仍然是社会的贫困群体。”
因此,梁丽萍委员建议,全额免征煤矿井下工人个人所得税,或增加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专业技术津贴、救护津贴等),或者可以调高煤矿井下工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比如可以考虑“由目前的2000元上调到5000元”。这不仅可以体现国家对煤矿工人的关怀,还能促进社会的和谐。本报北京3月1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