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引来的官司
2008年2月24日,章桦收到法院的传票。她被一个自己帮助的年仅12岁的女孩推上了被告席。此时,章桦——一个感动着无数中国人的纪录片拍摄者,又多了一个标签——被告。
三年前,由于纪录片《姐妹》在全国热播,纪录片的主人公章桦一夜成名。此后,章桦也扛起摄像机,成为一名纪录片拍摄者。随着镜头的延伸,章桦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从那时起,章桦经常接到慕名者的求助电话,希望能够借助其影响力来帮助他们。章桦无意间感到自己肩负的巨大的社会责任。在她看来,没有社会的关怀,自己也不会成名,所以应该回报社会。她要用摄像机对求助者进行真实记录,引起社会对他们的关注,进而帮助他们。
三年来,章桦不辞辛劳地扛着摄像机,用她独特的方式奔波着,足迹踏遍了全国19个省(市),帮助了100多名求助者。其中,有50多人通过她的拍摄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捐助。
一句“感恩”,让她半年奔波
2006年5月,家住武汉市后湖乡新益村的7岁男孩衡川,不慎坠入了一口正在煮泔水的大锅中,造成全身98%以上的皮肤严重烫伤,生命垂危。章桦得悉后对此事进行了拍摄。该片在央视播出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久后,衡川得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捐助,共计80余万元治疗资金和20多万元药品。
同年8月,章桦回浙江衢州老家探亲。其间,同乡朱冬英希望章桦救救她的女儿陈双。
12岁的陈双是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赤山口村人,父母以种橘子为生。就在陈双3岁时,她的父母无意中发现她的左腿膝盖以下部分开始肿大,比右腿长出很大一截,而且异常疼痛。陈双的父母急了,开始四处求医,但始终没有得到根治,而且肿大部分还在慢慢向上蔓延。经诊断,陈双得了多发性血管瘤。2006年7月,陈双的病情进一步恶化。
得知此事后,章桦马上赶往陈双家。
“那孩子很可爱。我问她长大了想做什么,她说等她长大病好后,要做医生,要救助更多的病人。这句话让我很感动,没想到陈双小小年纪却有如此的爱心。而且她有一颗感恩的心。”面对这个和自己一样,怀着感恩之心的孩子,章桦没有半点犹豫,立刻决定对陈双进行帮助。她拿起摄像机,对此事进行记录,希望此事在电视台播出后能够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
接下来的两个月,章桦带着陈双的病历,先后到广州、武汉,寻求医院为陈双提供免费救治的机会,但都没有结果。而陈双的病情又很严重,需要马上住院做手术。
章桦随后返回衢州看望陈双。陈双的母亲告诉章桦,北京宣武医院对这种疾病治疗最权威,如果宣武医院治不了,就不抱希望了。章桦赶紧联系上了北京宣武医院,但她被告知,治疗需要一大笔钱。然而,7年的治疗过程让这个本已穷困潦倒的农村家庭一贫如洗,哪来这么多钱?这让此前已帮助过很多人的章桦,自然地想到了募集善款。
在一次次为陈双募捐的活动失败后,章桦仍没有放弃。2006年11月,章桦前往深圳,通过努力,找到了一家愿意为陈双捐赠10万元的企业。同年12月,章桦来到北京宣武医院,给陈双办理了住院手续。
2007年1月,在章桦的陪同下,陈双住进了医院开始接受治疗。26日下午,该企业通过北京的一家基金会,将10万元现金交到了朱冬英手中。
“但是,钱并不在我手里,因为章桦说这笔钱要先放在她那里,由她来保管,医院账户上的钱用完了再给打进去。”朱冬英觉得受到了章桦很大恩惠,并且与章桦是同乡,于是她没有多想,让章桦拿走了钱。
一纸诉状,善意陷入尴尬
就在陈双刚刚住进医院不久,章桦得到一个令她震惊的消息——陈双的病没救了!
陈双的主治医生、北京宣武医院血管外科教授谷永泉告诉笔者,陈双得的是“先天性骨血管发育畸形”,病情发展到最后会导致病人心率衰竭而死。但是到目前为止,这种病在世界上都是一个没有攻克的难题。所以,必须对她进行截肢手术。然而陈双的病情已经扩散到了臀部,如果截肢会非常危险。谷永泉认为,只有对陈双进行保守治疗,才有可能保住她的生命,但是病情发展到最后,还是有可能进行截肢手术。
“当时我很难过,但是我想让她活着。没有人有权力放弃她。”于是,章桦还是义无返顾地要为陈双治病。
就在陈双住院后的一个星期,章桦接到医院的电话,说陈双的母亲朱冬英带着陈双出院了,原因是朱冬英认为保守治疗意义不大,在同丈夫商量后,决定放弃在北京宣武医院的治疗。
“陈双的病这么严重,保守治疗可以减轻陈双的痛苦,陈双的母亲为什么要放弃呢?”章桦疑惑不解。
就在朱冬英带着陈双消失几天后,章桦接到了朱冬英的电话。那时的朱冬英已经带着孩子回到了衢州老家。据章桦讲述,朱冬英提出希望章桦将剩下的9万元善款交给她,她要带女儿在离家近的上海进行治疗。
朱冬英告诉笔者,医生向她表示过陈双的病很难治,不太愿意接收她在该医院进行治疗。
“医生说,不是只有他们这家医院才能治疗这个病,其他医院也可以。”朱冬英说,“我当时哭得不成样子,求他们收留我的女儿,章桦还拍下来了的。最后医院还是劝我回去,说把女儿的腿用绷带绑一下,在家疗养就可以了。所以,我觉得医院既然这样,我不如转院到离家近的医院。”
据章桦讲述,朱冬英带着陈双出院后,她曾给了朱冬英一万元,其中五千多元是在京的治疗费,余下的作为陈双在家的护理费用。此外,在朱冬英带陈双来京之前,陈双所在地的六所学校也给陈双捐了1.6万多元。
章桦说,她给陈双妈妈钱,是让她把学校的捐款退回去,因为朱冬英说过学校里还有两个得白血病的孩子需要救助,校方要求朱冬英将治疗陈双后剩余的钱退给学校。
然而令章桦没有想到的是,回到衢州的朱冬英不断打电话向章桦索要余下的九万元,章桦也不断地强调这笔钱不能给朱冬英个人,只能用于陈双看病。半年后,朱冬英告诉章桦,陈双已住进上海市第九人民医院,并且自己负担了治疗费用,希望章桦给她打钱。
“陈双转院没问题,但是要把钱直接给朱冬英个人,没有这个规定。”章桦说,是由于捐款企业对她信任,企业才委托她做善款的监管人,她有责任监督这笔钱的使用,并向企业上缴证明,所以她不能将钱直接给朱冬英。
于是,章桦向朱冬英提出,必须向她提供上海医院的治疗方案,如果该医院有能力治疗陈双的病,方案也合理,那么就将善款打过去,但是这个钱只能打进陈双所住医院的账户上,不能直接给朱冬英。
“但是,朱冬英不同意。”章桦说,朱冬英始终就是不愿意提供医院的治疗方案,并且一再向她索要那笔钱。
那么,朱冬英为什么不愿意提供医院的治疗方案呢?
朱冬英解释说,由于陈双的病情特殊,他们求医过的所有上海医院都不愿意提供治疗方案。“在提出希望医院给我治疗方案时,医院却说‘这个病这么难治,给你治就不错了,要方案,没有’。所以我才没有提供治疗方案,因为根本没有医院愿意给我。”
自2007年2月,朱冬英接连给章桦打电话,说急着要钱。此事一时间被国内很多媒体进行了报道。事情虽然闹大了,但章桦仍然坚持不同意给钱。
“她对很多媒体说我是骗子,想骗这个善款。”章桦告诉笔者,在为陈双四处求医的时候,她的路费、食宿费都是自己掏的腰包,帮助陈双完全出于善意,根本不是为了钱,更别说打善款的主意了。
朱冬英认为章桦就是想独吞善款:“今年1月15日,我来北京与章桦面谈,但是谈得不愉快。章桦告诉我捐款企业要将钱用于其他病人了,她也不想管这个事情了。她还说我可以去法院告她。”
在朱冬英看来,章桦的承诺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也就在那个时候,她想到了通过法律手段来为女儿争取那笔钱。
今年2月24日,章桦收到法院的传票。她被朱冬英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3月10日,笔者在几次拨打捐款企业的媒体策划部刘主任的电话时,对方始终没有接听电话。随后,刘主任通过章桦转告笔者,由于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企业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谁会是真正的赢家?”
被朱冬英告上法庭后,章桦无法正常工作,几乎每天都要服用安眠药入睡,精神濒临崩溃。
在章桦看来,这件事很荒唐,她认为自己本是善意而为,却遭来对方的误解,甚至是恶意诋毁,很冤枉。但是,这并不是章桦夜不能寐的根本原因。
“我还记得那个3个月大的孩子。”章桦回忆说,2006年,她还帮助过武汉的一个只有3个月大的烫伤婴儿。在她的努力宣传下,好心的人们伸出了援助之手。最终,捐款的一部分直接到了医院的账户,另一部分则交到了孩子父母手上。而当医院账户上的资金告罄时,孩子的父母却不肯拿出自己手上的捐款,带着孩子悄悄跑了。
“那个时候,我不能理解这样的父母!”章桦说,就在她带着疑惑和愤怒找到孩子的父母时,她看到了他们家的贫穷和无奈,“他们真的连饭都要吃不起了。所以我同情和理解了他们。”
有了这个经历,章桦自然地将朱冬英的行为与之联系起来:“陈双家也很困难,7年来一直给陈双治病,家都快支持不下去了。也许他们就是想要这几万元改善生活,我完全理解。”
一个年仅12岁的孩子,且身患重病,将自己告上法庭,使章桦不知该如何应对这场官司。她说,这场官司不论输赢都是对孩子和自已的一种伤害。“我不知道将来该如何面对这个孩子和我的乡亲们。”章桦说,“如果我赢得这场官司,那么陈双家里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如果输了,不又证明自己真的是骗子了吗?但是,我赢了又能怎样?如果孩子得不到救治,谁会是真正的赢家?”
然而,朱冬英认为章桦对她存在很大的误解。她解释说,“要将钱用于个人”只是章桦的猜测,她并没有想将剩下的钱用在其他地方。
“我也是母亲啊,我怎么可能不拿钱给女儿治病呢?章桦还说,我曾经向她提出要六七万,其他的她留着。说实话,我那个时候真的没钱了,女儿又要治病,我是没办法才这么说的。因为在我看来,是章桦要独吞那笔钱。”朱冬英说。
目前,陈双还在家中静养,但病情更加严重,腿部已经开始溃烂,疼痛难忍,不能正常生活。朱冬英正在想办法把自家种的橘子全部处理掉,为女儿治病。
采访最后,朱冬英表示,还是非常希望与章桦和解,让女儿早日好起来。
“如果章桦现在可以提供给我一家愿意治疗我女儿病的医院,并且把钱打到医院账户上,我觉得可以和解。”
但是,章桦对对方的说法表示不解:“我多次要求她将孩子送到医院治疗,也给她介绍过医院,然而,我发现,对方在意的似乎是钱本身。这也是对方告我的主要原因。”
慈善诉讼不断折射法律空白
目前,对此案仍然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落在了这笔善款是否可以由陈双的父母支配的问题上。
为章桦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周泽认为,捐赠方和受赠人之间已经达成协议,只能将这笔善款用于陈双的治疗,所以不能由其父母自由支配。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学志则认为,如果捐助人将捐款已经交付给了受助个人,那么受助个人就有权自由支配捐助款。
乐善好施者成了被告,中间人因监管善款不力被起诉,受助者由于未履行受助条件被迫对簿公堂。近些年,类似的慈善纠纷屡见不鲜。
2003年9月,江苏如皋受助小学生黄昊的父母将善款监管方——如皋师范附属小学起诉,理由是黄昊虽不治身亡,用去了17万元社会捐赠,却仍有7万元未用完,要求学校返还。随后,双方在法庭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只好对簿公堂。最终,由于该捐款的所有权不明确等等原因,黄昊的父母撤诉。
2007年7月,北大贫困研究生段霖夏将资助者的善款用于经商,被资助者告上法庭。资助者认为,自己捐助段霖夏是希望其努力学习,完成学业,可是段霖夏却将钱用于经商,这违背了当初的捐赠条件。
此外,山西女孩郭小娟被指携善款“潜逃”,与组织募捐的网友发生纠纷;湖北省五名大学生被指缺乏感恩意识,被排除出受助人名单;山东青岛“大善人”王明殿因行善出名,却屡遭勒索捐款,等等。
有专家就此指出,中国慈善事业遭遇的这些尴尬,正反映出中国缺乏系统的《慈善法》。
钱学志认为,我国有一些涉及慈善事业以及公益捐赠的法律法规,如《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登记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中不乏好的条款规定,但因为种种原因,它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为我国没有专门的《慈善法》,实践中一旦发生纠纷,往往以‘赠与’的法律关系来界定双方的行为。”钱学志说。
民政部慈善协调办公室、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赠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据初步估计,2007年,我国公众和企业的慈善捐赠(款物)总额,达到了223.16亿元,约占我国去年GDP的0.09%,与2006年相比,增长 123%。
其实,我国涉及民间捐助的数额可以更高。有相关专家指出,制度化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热情。事实上,我们的企业不是没有能力提供捐助,而是制度的缺失让许多企业不放心,不知道捐出去的钱如何用,缺少法律保障。
据了解,目前英国、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都有规范慈善活动的法律。对于慈善组织的注册登记、行为规范、基金的使用、监督管理等都有较为详细的规定。
钱学志认为,我国应该借鉴慈善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经验,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以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对于慈善事业的发展初期,政府给予必要的、严格的监督和管理还是符合现实国情的,不应过早完全民间化。”钱学志说。
据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日前透露,《慈善法》已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民政部正积极进行调研,推动该法的立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