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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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

公积金将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不主张提房价拐点问题
本报记者 李松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8    [打印] [关闭]
    新组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就房价、住房公积金、廉租房、中等收入家庭住房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房价:不主张提房价拐点问题

    齐骥今天表示,不主张提拐点问题,但是关注房价问题。他说,近年来房价持续上涨,引起各方关注,也带来很多问题,尤其使广大居民的住房消费能力受到一定影响。

    齐骥说,从去年四季度开始,房价涨幅已经趋缓。有些房价上涨比较快的城市,房价已经出现一些回落。这是一个好的现象,说明市场的预期已经发生了一些比较积极的变化,供求关系也出现了一些好的变化。

    齐骥认为,这几年党中央、国务院采取的一系列调控措施,特别是2007年国务院出台《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加大了对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解决的力度,使普通百姓对住房问题的市场预期发生了很大变化。

    此外,土地、信贷调控力度的加强,也起到重要作用。“同样的蛋糕”优先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使合理的需求得到保障。

    在需求端,齐骥认为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遏制投机性需求,控制投资性需求,也产生了一些积极的变化。

    齐骥认为,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在一段时间内存在,加强对房价的监控始终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住房公积金: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

    截至目前,全国住房公积金账面上有4000多亿元。扣除支付提取等资金外,还有2000多亿元在账面上。

    齐骥说,过去10年中,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超过1.1亿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总量已经超过1.6万亿元。归集的公积金资金中绝大部分用于职工支取或贷款、购买住房、租赁住房和进行大修改建等。但公积金的使用,地区之间的差异很大。东部地区的一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已经出现了流动性不足问题,沉淀主要是在中西部房地产市场不活跃的地区,根源之一是住房公积金不能跨区域流动。

    齐骥说:“通过制度调整,使得公积金向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倾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运转以后,我们会在这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我们总的原则是,公积金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说,不会考虑向证券市场发展,但是还要考虑如何通过资本市场引进资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

    廉租房房源:需求底数还不清晰

    谈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时齐骥坦陈,在当前各地在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尽如人意的问题。齐骥承认,目前有些地方对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底数还不是很清晰。

    对于究竟有多少人需要廉租住房,多少人需要经济适用房,相关部门一直没有给出过一个确切的数字。当时的建设部也仅仅是回答:在全国城市低收入家庭当中有1000万户的人均居住面积还不足10平方米。

    齐骥说:“有相当数量的家庭拿到了廉租房的租赁补贴资金,但很难在市场上租到适合他们消费能力的房子。为此,今年工作的重点之一就是要增加廉租住房建设。”

    齐骥表示,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提出,今年用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不能少于住宅用地总量的70%。同时,今年中央将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资金增加到68亿元,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增加廉租住房建设的资金。这样,就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使低收入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实实在在地得到改善。

    中等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多渠道帮助解决

    如何解决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司长侯淅珉表示,目前大中城市的房价比较高,上涨比较快。在这些城市,中等收入家庭和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支付能力相对不足,政府应该给予适当的帮助。

    首先要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加大总价水平比较低的小户型、低价位住房的供应。房价上涨比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比较高的地区,还可以借鉴部分地区的做法,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政府限定住房的销售价位,采取市场运作的办法,面向城市中等收入家庭。

    同时,要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的要求,发展低价位的公共租赁住房,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包括新参加工作的职工、部分进城务工人员解决住房困难。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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