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学生增负是一种师德
说实话,即使没有一道道早已儿戏化了的所谓“减负令”,我们也不缺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教育法规。然而,有法律(条文)并不一定就有法治(行动),有法不依等于无法。
笔者一直认为,教育上违法现象如此普遍、严重,完全是人为故意的,因为教育跟其他行业不同,它是暴露在阳光下的,换言之,它的违法违规基本上都是公开的、赤裸裸的。比如,学校肆意延长学生在校时间、节假日补课等“非法”行为,在一些地区都是堂而皇之且大行其道的。必须看到,当前中国教育最大也最不能容忍的问题便是对教育法规的公然践踏。
说到学生不堪承受的课业负担,有人总是拿高考来当挡箭牌。高考竞争激烈,这确是实情。但高考竞争再激烈也不能、不应成为教育上违法胡来——比如“死揪”(苏北方言)学生的理由。有人常拿邻国日本、韩国高考竞争也很激烈来说事,来为自己的不作为辩解。不错,日韩两国“高考”竞争是很激烈,其国人对“高考”的关注度也确实很高,但真正熟悉这两国教育的人都知道,人家的教育是规范的,至少他们不会也不敢像我们这样为了“实绩”、“政绩”而不人道地“死揪”学生——有关保护学生权益的法律在这两个国家可不是一纸空文。高考竞争激烈是一回事,教育规不规范、守不守法是另一回事。
跟日韩两国相比,我们的教育管理机构绝对是庞大的。举例来说,有些地区的乡镇,中小学撤并得只剩两三所了,但依然保留一个像模像样的、五六个人的乡镇“教育办公室”。可是,那么多的负责教育管理、监督的政府官员,那么多的虚虚实实、官方半官方的教育学会、协会、理事会,那么多的教育媒体及新闻人,就是减不了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而只能眼睁睁看着学生两头不见太阳地奔走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眼睁睁看着学生一个月只放一天假——这不是执政能力差、不是无能又是什么?
如果不是无能,那便是无德。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这是一个常识。只是“德”于教育显得更为重要,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的有无直接决定着教育的成败。我们应该达成这样的共识:不管出于什么样冠冕堂皇的理由,也不管迫于怎么样的压力,无视学生的身心健康,把学生当应试机器,其做法都是不道德的,是与高尚的师德背道而驰的。
需特别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师德”绝不只是针对教师而言的。所有跟教育有关的人都应遵守“师德”——那些一味给学校、给教师施加巨大压力的人,以及那些对极端的应试教育保持沉默甚至唱赞歌的人,都是无“德”之人。要知道,在这些无“德”之人所构成的教育环境里,教师是难保其师德的。过去有这样一句话,说“女子无才便是德”,在某些教育环境里,这句名言被倒过来了:“无德便是才(财)”。不过主语由“女子”换成了某些教师——只要狠得了心下得了手“死揪”,只要抹得开脸开得了口做家教,就可得到荣誉和财富。
这样的教育现状不改,我怎么能指望学生减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