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非法使用个人信息者绳之以法
唐卫毅
垃圾短信到底从何而来?发送方又是怎么知道自己的消费习惯的?这些一直让手机使用者感到扑朔迷离。在3月15日央视3·15晚会的节目中,对垃圾短信的制造流程前前后后一一做了揭露。据报道,短信群发器一小时至少可以群发600条短信,而手机用户的个人资料也在被随意贩卖。在央视记者的调查中,分众无线公司承认自己掌握着两亿手机用户的详细资料,而全国手机用户总数只有5亿。(《北京青年报》3月16日)
全国40%的手机用户资料成为他人的“公共资源”,甚至成为牟利的“资本”,这无疑是个骇人听闻的消息。
事实上,垃圾短信,已经是现实生活中,令广大手机用户十分头疼的问题,社会反响强烈。可以说,垃圾短信的大量存在,从表面上看,是无聊骚扰之短信,但是从深层次上,已经成为影响公共生活秩序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比如,笔者每天就收到大量的垃圾短信,从推销房子等房地产信息,到民航的打折机票销售,从安装家庭卫星电视,到桑拿、洗浴等娱乐场所的“欢迎惠顾”,从收购二手车,到推销各类保险,频繁干扰自己的手机及注意力。每每看到这些垃圾短信,笔者都会感叹“真不知这些人怎么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频繁收到大量与己不相干的垃圾短信,不仅使日常生活不胜其扰,而且让人感到心里不安。由此,笔者不得不提出这样的疑问——手机用户的隐私如何来保护?发送垃圾短信干扰他人生活,究竟该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既然分众无线公司承认各种信息资料是通过“花钱”和“运作关系”拿到的,就说明一个问题,众多个人信息资料,是被那些掌握者私下里出卖了,换成“钞票”了。那么,从法律层面来看,买卖他人信息资料,属不属于违法行为?那些靠出卖他人信息资料牟利的人,该不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笔者以为,对于那些发送垃圾短信的专业户,有关部门理应迅速展开调查,尤其是对那些非法使用他人信息资料的公司必须坚决取缔,对那些私下靠贩卖个人信息资料牟利的人和机构也必须严厉打击。
否则,一个不能保证个人信息资料安全的环境,绝不是和谐有序的环境,长此下去,备受“垃圾短信”的骚扰,个人信息资料几乎“公开化”,这样的局面怎能不让人整日提心吊胆?怎能不让人心燃怒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