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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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未达标 八高中生遭劝退

新疆一中学“去留协议”引来学生及家长质疑
实习生 吕思思 本报记者 刘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19    [打印] [关闭]
    和煦的阳光洒在新疆农六师五家渠第二中学的校园内,伴随着学生琅琅的读书声,洋溢着浓浓的温暖。而在这所学校就读高中的8名同学却只能站在校门口。因为在2月23日也就是开学的前一天这8名同学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说他们期末考试成绩均“未达标”,依照学生与学校签订的“去留协议”,学校决定给予劝退处理。

    据了解,去年8月26日,五家渠第二中学(以下简称二中)与包括他们8名学生在内的近600名高一高二年级的学生及其家长签署了一份决定学生去留的协议书。《五家渠二中高中学生协议书》开头显示:为了加强五家渠二中高中学生的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现与全体高中学生签订协议书,凡违反协议中相应条款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协议书共分为四大项,除了一些学生在校违规违纪的相应处分以外,第三大条的第八小条规定:每学期考试总成绩低于年级平均总分的70%者,将勒令退学。

    “我们家长都以为‘去留协议’只是吓唬吓唬孩子,警示而已,没想到学校还动真格的了。”众多家长对自己当初与学校签署协议的举措后悔不已。

    接到劝退通知的8名学生整日郁郁寡欢,将自己关在屋内封闭起来,不肯出门与人接触。

    而家长们则个个心急如焚:“孩子这么小,不上学今后怎么办?”

    几天来,家长们一直设法与学校取得联系,并进行过数次协商,希望学校再给孩子一次机会。

    “这些被劝退的学生平均每门功课都在20~30分,上高中的目的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考大学么!”

    “可以这样说,这几个学生根本不符合上高中的资质。就是再努力,基础知识差,也没有办法提高学校的升学率。”五家渠二中高中的几位班主任说。

    他们表示,学校之所以制定协议并让学生及家长亲自签字同意,并非是因为某种目的,只是一种督促学生学习的方法罢了。

    高二年级大多数同学认为,虽说学校让大家签协议书初衷是为了督促学生提高学习成绩,但不能仅用分数衡量学生,不能仅凭学习成绩不达标,而否定学生在其他方面的优异表现。

    对于去年签署“去留协议”,众多学生表示,实在是无奈举措。不签?班主任就会让你马上背起书包停课走人。

    五家渠二中党支部书记秦克敏解释,学校这样做并没有违反《教育法》。秦克敏说,高中教育不是国家规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因此学生更应该积极努力地学习,学校的出发点是好的。考虑到现在学生学习氛围比较差,积极性不是很高,学校希望借此让学生和家长心里始终有一根绷紧的弦。

    “这份协议书共一式3份,学生、学校和班主任各持一份。学校同时还下发了另一份奖励机制文件,高中计划外招生学生学科成绩进入全年级中等水平(在年级考试成绩排名50%以内的名次),也可申请享受减免学费补助。”秦克敏补充道。

    五家渠二中卞校长表示,这些被劝退的学生确实不适合上高中,学校完全可以为他们介绍一些职业技术类学校,学校之所以用劝退,而没有用除名、开除之类的严重处分,也表明学校想给学生一次机会。

    但大多数家长认为,高中虽不属于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的范畴,但是高中3年是孩子们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个时期的学生非常危险,还缺少独立思考的能力,需要家长及老师的正确引导,应该要多表扬多鼓励。而这种分数线评定是否太欠稳妥?

    曾担任班干部的16岁的宋佳沮丧地说:“就是现在让我回二中,我也不想回,同学们都知道了,太丢脸了。”

    “除了学习差以外,孩子没有什么不良恶习,千万不能让他们这么小就流入社会!”家长们表示无奈,同时打算尽快为自己的孩子联系其他学校。

    农六师教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的刘姓工作人员表示,学生不遵守日常行为准则,有严重违规现象,学校可以根据《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处理。五家渠二中推出的这个协议书,事先教育局并不知情,如果将分数线作为对学生评判的唯一指标,有些欠妥。

    她同时表示,教育局将会严肃对待此事。(文中学生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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