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州市对外经济合作局榕外经贸资[2008]39号批复,对福建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进行特别清算。清算委员会由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和宏友会计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人士组成,于2008年3月20日起成立。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的相关规定,凡福建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应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资料,同时说明联系人、地址、电话和传真。如有抵押或其它担保,请说明抵押或其它担保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据资料。逾期申报者视为放弃债权。特此公告。 清算委员会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兴6路228号厦门航空福州分公司邮编:350014联系人:汪春燕电话:0591-83674501 0591-83674498传真:0591-83674118福建志信房地产有限公司清算委员会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