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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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死亡24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3-28    [打印] [关闭]
    本报新疆吐鲁番3月27日电(梁建春 记者刘冰)3月26日19时发生在新疆吐鲁番的烟花爆竹重大爆炸事故中的死亡人数增至24人。经初步调查,已排除人为破坏,初步认定是烟花爆竹爆炸事故。

    据了解,2008年3月26日,吐鲁番市公安局、恰特喀勒乡组织公安民警、乡干部和乌鲁木齐雪峰爆破公司人员,将该乡红旗花炮厂库存的904箱烟花爆竹及原材料分别装载在4辆大货车上,17时30分左右运至S202省道以北3至4公里远离人烟的戈壁滩沟壑内,准备进行销毁处理。19时左右,在卸载过程中发生爆炸。

    27日上午,吐鲁番地区事故善后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消息,爆炸事故共造成参与销毁工作人员中的24人死亡(当场死亡21人,救治途中死亡1人,医院救治无效死亡两人);9人受伤,其中两名重伤人员正在抢救中;其他人已脱离生命危险,正在观察中。5人下落不明。9辆车毁坏,1辆车受损。

    据了解,在这次爆炸事故死亡者中,有公安局副局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恰特喀勒乡派出所所长、恰特喀勒乡党委书记、电视台记者等人。

    据知情人透露,这次要销毁的烟花爆竹都是近10年前的库存,估计有6吨至7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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