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何涛:送钱不是行贿
几分钟后,他建议记者到界首市委宣传部联系采访事宜。
在界首市委宣传部协调下,记者见到了何涛本人。
“我的问题阜阳市纪委已经给了结论,换届时阜阳市委也都很慎重,我是经过选举的。”或许是宣传部门已经做了他的思想工作,见到记者到来,何涛从办公桌后坐到了记者身边的沙发上,虽然表现热情、坦诚,但眼神中仍然隐藏着一丝不安。
何涛说,这个结论也是经过反复研究磋商的,阜阳纪委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给了他警告处分,他也写了书面检查。他坦言,这个结论是在换届之后才下来的。
“有了这个结论我就可以安心工作了。”何涛脸色凝重,从2004年开始,就一直有人在到处写信告他,结论没下来之前,一直压力很大。
“这是给了我一个自新的机会,我在法院内部大会上也不隐瞒自己的观点,我也是犯过错误的人,就看怎么对待了。人生是不平坦的,看从哪个角度看了,一直有人告我,我觉得这也是好事,时时刻刻提醒我,会发狠把工作做好,我堂堂正正做人,让时间、事实去证明自己。”
在界首法院的工作网站上,何涛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自查自纠活动中写了一篇文章——《剖析问题要到位》。在这篇文章中,何涛认为,“在剖析问题上,部分干警或多或少存有‘三怕’:一怕降低威信;二怕伤和气;三怕抓辫子。”
文章提出,“思想上的毛病和身体上的疾病一样,得之容易除掉难。难就难在有些同志缺乏‘刮骨疗毒’的胆识和勇气。”
文章认为,剖析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找出教训是为了变成财富,分清责任是为了改进工作,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因此,在剖析过程中,各级要始终掌握政策,讲究方式方法。不能搞无限上纲,也不能苛求大家的认识一下子达到高度统一。
在2007年和2008年连续两年的界首市人代会上,何涛的工作报告中也都提到了要强化从严治警方针,推动法院廉政和风气建设。
“因为犯错误就把一个人彻底否定掉了,那中国社会就不进步了。”何涛说,评价一个人,组织上还是很慎重的,要给评价,给结论,总不能就一直一个逗号“逗”下去。
与何涛的这个“逗号”说法相映成趣的是,1999年,在阜阳中院的一份民事判决中,在法官何涛起草的洋洋洒洒15页的判决书中,前四页没有句号,一“逗”到底。但对于这个一“逗”到底的故事,何涛并不是很在意,“那是书记员写的,检查的又不仔细”。
“检查写了多少字?界首法院有人知道你写检查的事吗?他们是否看到你的检查?”
对于记者的这些问题,何涛选择了回避。
何涛表示,对于之前网上的举报,他已经知晓,网上发的那张照片正是他在界首市人民法院网站上的工作照,因此,法院的网站内容也长期没有更新过。之前,他一直担心记者来访,担心归担心,但最终还是来了。
何涛承认,“的确是犯了错误”,网上举报材料中的判决书的内容都是事实。
“在当时的大环境下,风气不好,所以犯了错误。逢年过节大家都去,你不去,领导会对你有意见。”
何涛承认,向刘家义14次送了3.2万元,那是犯了错误,但向张自民送的2000块钱,被当作错误揪出来,何涛心有不甘,“太不划算了”。
何涛说,张自民和他岳父是老同事,给他做媒,介绍他们夫妻双方认识,“过节我去看看他不是很正常吗”。
对于当初的行为,何涛认可这是“错误”,但不认可是行贿。
“行贿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利益。”而他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形成一种良好的关系”,“谁不希望有个进步的机会呢”。
何涛1990年从中南民族大学政法系本科毕业,2000年获得南京大学首届在职法律硕士。言谈中,现年42岁的何涛对自己的现状并不是十分满意。
在采访中,何涛也谈及,现在的官场,当官一定要上面有人。他揶揄道,“要是中央有人,我现在都到省里去了。”
他多次向记者表示,自己绝对是一个合格的法官。
“你可以去了解一下老百姓和干警,看我是不是适合做一个法官。”
“你可以了解一下我的人品,听听社会公众对我的评价。”
何涛不止一次表示,舆论是有好处的,感谢这些告他状的人,这是个警钟,时刻在提醒他。
他同时三次向记者表示,“举报人和我有仇,他动机不纯”。
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表示,一名干警因犯错误被处分,因此怀恨在心,“这不是我处理的,是上级部门处理的”,网上的材料是一个企业家的亲戚弄上去的,因为他们输了官司。
“弄来弄去就这些事,真有事就找证据把我送进监狱去。”
采访结束,临近中午,记者离开了何涛的办公室。
陪同记者的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说,现在的何涛很谨慎,都不敢留记者吃午饭,他怕给别人看到,又说他请记者吃饭,收买记者。
本报阜阳3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