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
星期
湖南高院举行听证会

小保姆受赠巨额遗产的背后

安明 本报记者 洪克非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8-04-01    [打印] [关闭]
    时隔近一年,轰动一时的60万元遗产赠与保姆案再次引起了社会关注。这一次,以法律界人士居多,原因在于,类似的故事似乎已成为一种遗产争端的模式。

    遗产赠保姆

    “我在等高院的消息,但现在还没有结果。”3月17日,当事一方胡青在电话中告知了最新的状况。3月上旬,她状告父亲保姆案在湖南省高院举行了听证会。

    2004年,长沙居民、湖南省粮食局干部、73岁的胡宗良去世了,留下一坛骨灰、一份公证遗嘱、8封情书和价值60万元的资产,从而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诉讼。(本报2007年5月10日曾作报道)

    长达3年的诉讼,在不同的法庭展开,一方是胡宗良的女儿胡青,另一头,则是陪伴胡宗良8年的保姆吴城(化名,下同)。胜者的奖励,除了这笔遗产,还有双方的名誉。

    2004年11月23日,湖南省粮食局退休干部胡宗良去世。在深圳工作的胡青接到噩耗,立即飞回长沙奔丧。当她赶到长沙市苏家巷18号5栋父亲的住宅时,父亲的遗体已被保姆吴城火化。

    吴城用一份遗嘱答复她的疑问。这份经过公证的遗嘱中,胡宗良不仅将存款、丧葬费、抚恤金和109平方米的房产等共计60万元(时价)的全部遗产给了保姆吴城,并且将骨灰也交给她处理。

    “这很荒唐,很荒唐,不是父亲的遗愿。”胡青向记者回忆当时的感受:省粮食局领导曾告诉她,住院期间,胡宗良给单位领导留下遗嘱,表示将骨灰交给亲属。然而,两个半月之后,胡宗良再次写出遗嘱,内容却与以前给单位领导的遗言大相径庭——将包括这套房子在内共60万元遗产赠与了保姆。

    胡宗良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方小群,现定居澳门,胡青是他的小女儿。此事一出,舆论哗然。不少人在猜测,胡宗良的举动是否与胡青的不孝有关?或者是其他原因?

    公证有瑕疵

    2005年4月18日,胡青一纸诉状将保姆吴城告上了法庭。然而在庭审时,保姆吴城却指出,这一切都是胡宗良的遗愿,“胡宗良说,无论如何,我给你的东西,不能给她(胡青)得到。”

    为了证明自己的上述说法,吴城拿出了当时长沙市公证处两位公证员作出的谈话笔录。

    在这份问话笔录中,公证员问:“为何不给女儿呢?”胡回答说:“吴城是我的保姆,她自16岁来以后一直是她照顾我,特别是我生病期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

    然后,公证员又问:“你的女儿来看过你吗?”胡回答说:“没有。”

    最后,胡宗良还申明,他的骨灰由吴城处理,他死后留下的一切皆由吴城继承。

    父亲的笔迹胡青很清楚,遗嘱不像是假的。胡青的想法是,要证明这份假遗嘱没有法律效力,有两个突破口。一是公证程序有误,二是父亲临终前受到胁迫。

    胡青查询了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其中规定:遗嘱人为老年体弱、危重伤病人,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录像。但长沙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却没有这么操作,所以不能够体现胡宗良的真实意愿。

    另外,“细则”规定,公证员询问遗嘱人时,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场。而当时吴城却出现在公证现场,她既是翻译人员,又是见证人,还是被赠与人员。胡青认为遗嘱公证过程如同儿戏。

    “即便父亲的遗愿是真的,父亲留下的身家,也有母亲去世后留下的部分,这一部分肯定要重新分割。”胡青说,而当时的公证,没有考虑到这个成分。

    2005年11月,胡青起诉长沙市司法局的行政诉讼开庭。胡说,对方说拿出了一份谈话笔录,可父亲根本就不能说话。

    长沙市公证处有关人员介绍说,喉癌不能代表完全不能说话,当时胡宗良说话能表示这个意思,只不过是断断续续的,最关键的地方是用笔写的。而且谈话完毕后,还有胡的亲笔签字,“这也充分表明了,这是胡当时的真实意愿表达。”他说,“当时医院的医护人员打电话要求办理遗嘱时,并没有说明他不能说话,直到去了以后,由于没有设备,就没有录音或录像。”

    一审法院支持了胡青的陈述理由,确认此份公证遗嘱无效。之后,司法局又提出了上诉。2006年底,二审法院判决胡青败诉:认为公证过程虽有瑕疵,但不影响其法律效力。

    胡青在二审之后,她再次向省高院申诉。之后收到了传票,于3月上旬对此案进行听证。胡青诉长沙司法局一案是否重新再审的问题,成为今年这次听证的焦点。胡青和代理人认为,长沙市公证处为父亲遗嘱所作的公证程序不合法,应当重新审理。而长沙市司法局认为公证过程虽有瑕疵,但不影响其合法性,因此要求法庭确认公证有效。

    这一天,离胡宗良去世已过去3年半时间。

    阴谋论

    对于遗产为何赠保姆?在胡青看来,父亲临终前受到某种胁迫等因素,也是她应该关注的重点。

    保姆吴城则认为,这些遗产应该是对自己劳动的一种回报。“他(胡宗良)叫我无论如何不要松手,我给你的一定不能让她(胡青)得到,他跟我讲了这句话,这是胡宗良先生在他生前的一种遗愿。”她在法庭上如是说。

    胡青说,从小到大,她与父亲的关系非常好,父亲把她视若掌上明珠。2003年11月,父亲患病住院,胡青专程从深圳赶回长沙,请假3个月守候在病房伺候父亲。她还买了一个价值2000多元的MP3,下载了数百首歌曲给父亲听。当时,胡宗良当着许多人的面,还夸赞女儿的细心和善解人意。

    因为工作关系,胡青没法与父亲居住在一起。但在其父患病住院期间,胡青请假3个月在病房伺候。而且,每隔两三个星期,她都会从深圳飞回长沙探视。她把父亲在病重期间写下的字字句句都珍藏了下来,作为永久纪念。

    在一张陈旧的纸张上,父亲对女儿如此写着,“青儿,你辛苦了,爸爸感激你,这期间你有什么委屈,一切看在我的份上,你历来脾气温和,大度宽容,我是深知的,总之一切朝我看,有什么不对都怪我一个人好了,如何?青儿,昨晚做梦梦到你了,我很想你,我的女儿”。

    当胡青对遗嘱和公证质疑时,保姆再次拿出胡宗良的一封信,“她不是我的女儿,我为这样的女儿感到羞愧。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提前得到遗产,所以对我毫无父女亲情,现在一放手什么都完了”。

    字字句句依然是胡宗良的字,毋庸置疑。让胡青觉得匪夷所思的是,为何赠送遗产的同时,一定要把50年的亲情否定,对亲生女儿冠以一个不孝的骂名呢?

    2006年,胡青找到了当时给父亲做陪护的湖南省人民医院陪护管理员,他分析说:“你毕竟是他的女儿,我个人估计是不是被胁迫的?”

    而保姆的一个细节让陪护管理员觉得保姆照顾不周。

    他举了一个例子,胡家前后换了十几人陪护,“她打扑克牌,我也喊过她,我说,别人出钱给了你,你要守到病人的病床边,你不能坐在这里,她说她请了人……”胡青做了录音,并作好了录像资料,以便将来呈交法庭。

    在去年的一次调查中,一个男陪护给了胡青意外的收获。这个男陪护回忆,保姆曾经请三四天假回了老家一趟,说是回家离婚去了。大约10天后,胡宗良嘱咐这个男陪护说,他有些担心保姆不来了,是不是在家拖延时间?

    胡宗良给男陪护写了个纸条,意思是,1993年保姆去开发廊,向老人借了钱。有一次进行手术前,还有8万到10万的首饰给保姆保管,可现在没有拿出来。胡宗良曾答应了保姆,只要照顾到他去世,5万的存单给她。男陪护问胡宗良,“你女儿知道吗?”胡宗良说,“不知道,不敢告诉她”。对于这个重要的细节,胡青也做好了录音和录像。

    情人或其他?

    一天,胡青无意间发现一个包,翻开一看,全是父亲寄给保姆的信,总共有8封。令胡青惊讶的是,高龄父亲与保姆的亲昵不比年轻人逊色。例如一封信中说:“亲爱的小×,当我接到你的电话,我高兴得心都快要跳出来了……”落款是“永远爱你的良”。

    面对一封封类似的信件,胡青似乎明白了什么。而对于这些信件,保姆并不认可,以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保姆完全否认。胡青说,不难发现都是已经寄出的信件,上面清楚写着保姆的名字和保姆老家的地址,还有邮政部门的戳印。

    没有人能准确记住吴城是什么时候来她家做保姆的,因为前前后后换了10多个保姆。但是在更换吴城时,胡青印象尤为深刻。一天中午,她回家吃饭,母亲十分生气,指着吴城痛骂。

    而后,吴城被辞退。可是胡母去世后,胡宗良又把这个16岁时就在胡家做事的保姆接了回来,胡青当时也觉得关系有些微妙,但她觉得,只要父亲开心,作为子女都应该顺从。

    此时,第二次踏进胡家的吴城已经是有一个一岁半孩子的母亲。2004年初,做了胡宗良4年保姆的吴城与丈夫离了婚,将孩子带到长沙。

    据此,胡青想到了另一个因素:兴许,吴城的女儿是父亲所生?理由是,在2000年9月17日父亲写给吴城的信中,胡宗良提到,“寄来一套孩子衣服,过2年才能穿”。并且对那孩子特意设置了8个名字,让吴城参考,看哪个比较合适。

    当时胡青提出给孩子做DNA鉴定,但吴城以保护女儿的隐私权为由拒绝了。

    遗产争端模式的背后

    胡青觉得问题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简单,她干脆放弃了深圳的工作,专心钻研法律,并在长沙市芙蓉区租房进行“持久战”。没有了收入,她只能靠在澳门的姐姐和女儿支持。“60万的资产对我并不重要,但它是一个代号,能够证明谁在父亲心中更有分量”。胡青对记者说,对于可能到来的第5次诉讼,她很有信心。

    她从未想过,自己因此还会在这套昏暗的房子里呆上几年。

    “从现实意义上看,我们特别关注这个案件,是因为它作为一种遗产争端的模式,将在以后越来越频繁地出现。”湖南秦湘律师所律师肖启斌表示,“目前老龄化越来越严重,更多的老人不是由他们的子女,而是由保姆来陪伴走完最后一程。在此过程中,大量类似的案例将会上演,保姆与子女‘争’财产,并不让人奇怪。”

    湖南天戈律师所的罗秋林律师认为,公证了的遗嘱其证明力大于一般的遗嘱。本案的关键在于遗嘱表示的真实性及程序的合法性。类似的案件并不鲜见,但将遗嘱公证的则十分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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